博爱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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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
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博政采购(2017)144号
采购人:
博爱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录
第一部分前附表…………………………………………………2
第二部分谈判项目要求……………………………………………3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4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清单…………………………………15
第五部分附件—谈判文件格式……………………………………19
第一部分前附表
项目名称
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设置地名标志牌240块(具体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8日
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谈判文件答疑
采取书面答疑。
如有疑问,谈判供应商应在收到谈判文件后2天内向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以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的形式予以解答。
签字盖章要求
响应性谈判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响应性谈判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响应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4日9时30分
响应性谈判文件递交地点:
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竞争性谈判
时间:
2017年5月24日9时30分
地点:
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陆仟元。
交纳方式:
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须以转账方式由单位基本账户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基本账户需提前在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2日17:
30时整(保证金交纳以转出时间为准),谈判时须出示银行交款凭证原件。
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转账时,应在附言中应填写上本项目名称的全称。
收款人名称:
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爱县清化镇支行
账号:
100549513510010002
谈判有效期
自响应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0日历天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4年5月1日以来
第二部分谈判项目要求
1、本项目为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再统一召开答疑会,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3、参加本次谈判的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地名标志产品加工、安装;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3)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标志牌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所有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
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谈判报价应是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确定范围的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的价格体现。
具体应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及售后服务等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5、成交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采购项目,否则,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另行选择其它单位。
6、付款方式:
供货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项的95%,剩余5%款项一年后付清。
7、项目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8、质量标准:
合格
9、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41280.00元,超过该预算价的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终成交价不能高于预算控制价92%,当成交人的最终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92%时,该项目成交价应按预算控制价92%计算成交。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一、总则
1、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2、本次谈判已按照有关规定向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获得核准备案,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3、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
4、参加该项目谈判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一旦参与谈判,均认为响应该谈判文件中采购方的有关要求。
6、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方和采购组织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7、建立基本帐户备案制: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银行基本账户报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备案。
(1)备案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承诺函、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备案后的基本账户发生变更时,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谈判保证金进账截止日前到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谈判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凡未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无效,其响应性谈判文件不予接收。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和所有按本文件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
2、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含的谈判须知、规定格式等内容,谈判供应商的文件应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文件将被拒绝。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投标供应商对收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疑问,应在收到谈判文件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以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的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发放给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投标供应商并作为谈判文件的补充部分。
4、谈判文件的修改。
4.1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谈判文件发出后,如需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应在谈判开始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已领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投标供应商。
4.2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5、谈判文件与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为准。
三、谈判要求
1、本次谈判为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
2、本次谈判采用二轮报价,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及其响应性谈判文件中承诺的质量和服务进行供货。
4、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编制填写谈判文件,否则将认为是对该谈判文件的不响应。
5、对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6、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博爱县民政局。
四、响应性谈判文件的编制、递交和修改
1、响应性谈判文件的语言及格式。
与报价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文件格式。
2、响应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谈判文件应主要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供应商单位简介及相关业绩介绍;
(2)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谈判保证金凭证交款凭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标志牌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件,以上证件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谈判时谈判供应商需提供原件以备谈判小组复核);
(3)第一轮报价表(第二轮报价表须在加盖公章后单独保存,以用于第二轮谈判现场填写报价);
(4)供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保证措施等;
(5)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证明、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证明、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可不提供纳税、社保证明。
);
(6)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谈判文件格式”中包含的内容;
(7)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响应性谈判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性谈判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每份响应性谈判文件封皮上要有“正本”和“副本”明确标识(正本与副本字样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皮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谈判日期等。
(2)投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性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分别包装密封,密封袋上应有“正本”和“副本”标志,并应在密封袋上注明同谈判文件封皮一样的内容。
另外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3)响应性谈判文件副本内容同正本,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全套谈响应性判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4、响应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参与谈判的投标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其响应性谈判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2)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性谈判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5、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谈判保证金应由谈判供应商单位帐户以转账方式交到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关于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交纳之具体规定见“前附表”。
谈判会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询或透露有关供应商的信息。
当确定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签订合同并提供采购人相关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2)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a.在报名并领取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无故不参加谈判的;
b.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声明的;
c.成交人因其自身原因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d.投标供应商在其递交的响应性谈判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谈判有效期
6.1参与谈判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性谈判文件从谈判之日起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
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
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文件。
7、谈判报价
谈判报价应为投标供应商自身根据谈判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及相关规定等并结合该项目市场价进行自主报价(其报价应包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五、竞争性谈判方案
一、竞争性谈判程序
会议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
(1)主持人宣布竞争性谈判开始。
(2)宣布会场纪律。
(3)主持人介绍到会单位和有关人员,宣布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名单。
(4)核对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规定参加本项目谈判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谈判资格)
(5)投标供应商代表和采购人共同对各响应性谈判文件的密封、标志及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等进行查验。
各投标供应商应在谈判时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谈判保证金凭证交款凭证,基本账户备案承诺函(须加盖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标志牌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以备谈判小组核查。
(6)经查验并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宣布进入谈判程序,首先由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性谈判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实质性响应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投标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由相关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3人组成。
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或其他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谈判小组将对谈判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进入第一轮谈判。
按照递交谈判文件的逆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谈判小组逐家听取各投标供应商介绍本项目的第一轮报价、供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保证措施等内容。
谈判小组可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性谈判文件对投标供应商提出相关质疑,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当场或在第二轮谈判中给予书面答复。
(7)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逐一听取参与谈判的投标供应商在第一轮谈判中的承诺、答疑情况等,通过谈判,由参与谈判的投标供应商现场填写第二轮报价。
(8)经两轮谈判后,谈判小组根据具体谈判情况并结合最低评标价法原则,将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各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以其两轮谈判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准)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三家入围供应商,经采购人授权,原则上由谈判小组确定排序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方。
(9)谈判结果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公示。
参与谈判的投标供应商亦可向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询。
(10)在谈判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采购人共同签发成交通知书。
(11)在谈判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其他单位的谈判情况,不得进行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对谈判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供应商进行询问,请各投标供应商予以口头答复,并最终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后形成书面答复,答复文件将作为其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接触。
在确定成交方前,凡与本谈判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谈判情况向外泄露。
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方解释原因,不退还谈判文件。
六、竞争性谈判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和方法
1.1公开、公平、公正
1.2竞争择优、诚实信用
1.3质量好,信誉高,售后服务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1.4符合采购方需求,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最低价成交。
2、谈判小组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性谈判文件的实质内容进行比较,列出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比较表。
3、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比较。
4、对响应性谈判文件其他内容(包括资信、履约能力、以及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等)进行分析比较。
5、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性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谈判文件。
5.1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性谈判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及标志的;
5.2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
5.3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响应明显不力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5.4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5.5谈判最终报价超过规定预算控制价的;
5.6在响应性谈判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的;
5.7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6、根据对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比较及评价,依据最低评标价法,由谈判小组对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原则上确定排序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人。
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规定有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成交的,或成交人未按规定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该成交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该成交候选人的成交价与重新确定的成交人成交价的差额,否则将取消其一年内在博爱县参与政府采购投标(询价、谈判)资格,并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和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通报。
7、成交依据:
谈判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
七、授予合同
1、本合同将授予经谈判小组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供应商。
2、在约定的时间、地点,采购方与成交方根据有关谈判结果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时由成交方提供合同样本。
3、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性谈判文件及其对专家质疑的答复、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在7个工作日内分别报送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清单
1、项目名称:
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
2、质量标准:
合格。
3、项目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4、付款方式:
供货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项的95%,剩余5%款项一年后付清。
5、该项目报价应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及售后服务等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6、本项目包含道路地名标志的制作、安装和1年的质保维护,投标人要充分考虑路牌安装地点的分散性,埋设地点自然条件的多样性,安装到位后1年内的质保维护等因素。
7、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见下页)
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及要求
一、具体要求
1、品名:
广告式反光道路地名标志
2、样式及尺寸:
(请中标人参照上图标志牌的颜色、内容、格式制作样品,样品中二维码的位置、大小由中标人自行设计。
样品规格参照下面第二项“规格”的要求,只制作标志牌部分。
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审查及分析。
样品在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给采购人。
)
3、特殊性能:
反光地名标志。
4、数量:
240个。
5、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6、安装要求:
立柱应与地面垂直,不得倾斜;地埋基础部分,镀锌管加焊十字架(直径14mm以上,长400mm罗纹钢)交叉,坑内使用混凝土浇灌、凝固、夯实,水泥与地面抹平美观;地坑直径500mm、深度500mm。
7、质保维护:
1年。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损坏的道路地名标志牌进行维修,对损坏严重不能维修的或丢失的道路地名标志牌进行更换和补充设置;同时,为维护城市形象,中标人需根据博爱县城区城市环境整治的安排,每年提供大于等于5次的道路地名标志牌的清洁服务。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2个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3天内解决问题。
清洁服务需根据招标人通知,于2天内清洁完毕。
8、其他要求
8.1执行《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
8.2每块标志牌一个独立的二维码(扫描后显示地名标志属性信息)。
8.3标志牌书写内容、独立二维码与反光膜一体印刷。
二、材质及尺寸规格
1、反光标志牌
1.1 基板材质:
铝;
1.2反光膜:
超强级;
1.3规格:
书写面120mm×30mm(最宽处40mm)×1.5mm×2mm。
2、支撑装置
2.1立柱
2.2材质:
热浸镀锌方管;
2.3规格:
①80*80*2.5mm*3000mm;
②40*60*2mm*2500mm。
2.4标志牌框架
用1.0mm厚镀锌板切割折弯焊接成型。
2.5画面底板
用20mm厚发泡pvc板表面写真(尺寸见例图)。
2.6箱体其他(见例图)
整体表面采用汽车烤漆(深灰)。
第五部分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一、封皮格式见下
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
博政采购【2017】144号
响应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
博爱县民政局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年月日
附件1
谈判声明书
致:
博爱县民政局
根据贵方编制的采购编号为博政采购[2017]144号的“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谈判文件,签字代表:
(全称、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投标供应商全称),提交响应性谈判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单位简介及业绩
2、资格证明文件
3、报价一览表
4、供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保证措施
5、采购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6、金额为人民币谈判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第一轮报价表中的本项目总价为人民币元,即(文字表述);项目完成期限:
。
2、如果我们的声明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本声明自谈判日起有效期为30日历天。
6、如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本声明,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谈判方代表姓名、职务:
谈判方(单位)名称:
(公章):
日期:
附件2
(一)第一轮报价表
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第一轮报价表
报价单位:
元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项目完成期(日历天)
质量
优惠条件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将第一轮报价按要求填入上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表要附在响应性谈判文件中。
2、各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清单及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二)第二轮报价表
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第二轮报价表
报价单位:
元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项目完成期(日历天)
质量
优惠条件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第二轮报价表需提前加盖公章后单独保存,以用于现场填写,然后交与谈判小组。
附件3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根据采购方所提出的质量要求,说明如何组织供货、安装、调试及具体承诺等。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根据采购方所提出的要求,说明对该项目后期服务与管理的具体计划及承诺。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注册地址)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委托代理人,就采购编号为博政采购[2017]144号的“博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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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爱 城区 道路 地名 标志 采购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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