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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专业各项制度汇编整理版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井工标准
掘进专业各项制度汇编
二零一七年
煤矿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
第一章兑镇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变化
(一)、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传达学习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二、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要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党政主管必须有一人值班、下井。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
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系统和环境变化
(一)、施工地点变化
1、由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
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队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二)、地质条件变化
1、掘进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3、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4、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
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
(四)、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五)、系统和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五、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并处100~300元的罚款。
第二章兑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一、兑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机构
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实行混合型管理模式,总工程师(组长)直线领导、全面负责、分清层次、综合管理,总工程师对技术管理全面负责,分管科室在其权限内及时决策,以利于提高效率。
技术管理机构是煤矿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服从于整个煤矿的管理形式,以利于煤矿整体目标的实现和良性发展。
技术管理机构的形式及特点:
①大部制管理模式:
大部制管理模式,是指煤矿技术管理与生产管理同设在一个部门,在行政管理上由分管生产的副职负责统一管理,在业务管理上分别由煤矿总工程师与分管生产的副职进行管理的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技术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使技术能更好地应用于生产中。
但由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这种管理模式要统筹兼顾,否则会造成“技术跟着生产走”的局面,限制了技术的独立性、严肃性和客观性。
大部制管理模式中一般包括安全、生产、职工教育等内容,其中生产部门包括生产、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专业。
②分系统管理模式
分系统管理模式,是指煤矿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分别设在不同部门,由分管生产的副职与总工程师分别管理的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技术的独立性、严肃性和客观性,但由于技术人员相对脱离生产一线,技术不一定能及时、准确地服务于生产。
分系统管理管理模式中一般要分别设立安全、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地测等部门。
二、技术管理综述
生产矿井技术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制订矿井采掘生产、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瓦斯防治、矿井防治水、地质勘探、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
(2)地质勘探、煤炭储量的技术管理。
(3)“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
(4)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工作面接替的工程技术管理。
(5)编制并实施采掘作业规程。
(6)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7)防止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矿井灾害、事故的技术管理。
(8)矿井环境保护及煤炭综合利用的技术管理。
三、技术人员的配置及素质要求
1、技术人员的配置
煤矿管理机构必须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调度指挥、“一通三防”、机电、地测、防治水等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关人员;要设立安全、生产、通风、地质、机电等相关业务部门,以实现专业化管理,并配齐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采矿、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主体专业技术人员。
总工程师应组建一套精干的技术管理机构进行技术管理。
一般情况下,应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设置分管生产、通风、地测、机电、安全等工作的副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对下设业务部门进行直接领导或专业技术领导。
2、技术人员的素质要求
职业道德:
热爱煤炭事业,能安心从事煤炭技术工作。
业务素质:
熟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技术标准。
技术素质:
有相应的科学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安全知识。
综合素质:
有现场工作经验,能根据现场情况从技术上制定可行的方案、施工设计、作业规程或措施。
三、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加强技术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
煤矿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政策方面的制度。
(2)煤矿内部各种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包括:
①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管理制度;②作业计划管理制度;③地质报告审批及储量管理制度;④事故追查制度;⑤生产衔接及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审批制度;⑥采掘工作面设计;⑦作业规程审批管理制度;⑧机电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⑨安全检查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3)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煤矿应根据煤矿组织机构特点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各技术人员的业务范围、领导关系、应负的责任和相应的权力。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应从煤矿的实际出发,依据国家及行业规定进行制定,并严格执行、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修订完技术管理的职责划分
四、技术管理的职责划分
各专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生产技术部门的职责
(1)负责煤矿生产工作中采煤、掘进、顶板管理、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2)负责本专业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应用等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负责矿井生产衔接的编制工作。
(4)负责煤矿生产中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和措施的编审工作。
2、通风部门的职责
(1)负责煤矿通风系统管理,保障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
(2)负责防尘、煤层自燃及防灭火、井下爆破管理工作。
(3)负责矿井的瓦斯管理及监测监控管理工作。
(4)负责瓦斯的抽采工作。
(5)负责矿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
3、地质部门的职责
(1)负责矿井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地质和测量工作,为生产设计和煤炭生产各项工作提供所需的地测资料。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3)负责煤炭资源申请工作,加强储量管理,提高资源回收率,延长矿井寿命。
4、机电部门的职责
(1)负责煤矿机电设备选型、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机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发电、供电管理。
(3)负责井下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4)负责煤矿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工作和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的应用。
5、安全部门的职责
(1)负责制订煤矿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安全计划。
(2)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3)负责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负责指导、协调煤矿安全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
五、各专业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生产技术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生产技术标准和要求。
(2)建立健全本企业与生产有关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3)制定矿井采区、工作面及其他井巷工程设计、审批、申报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4)制定矿井中长期、年度、季度采掘衔接计划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制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6)制定矿井矿压监测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7)制定矿井支护材料、器材及代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8)制定矿井残留煤炭资源回收工作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9)制定矿井技术档案、生产图纸、文件的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10)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2、通风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和通风技术标准。
(2)建立健全与通风有关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3)制定矿井通风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4)制定矿井瓦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5)制定矿井火工品管理、井下爆破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6)制定矿井防尘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7)制定矿井防煤层自燃及防灭火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8)制定矿井通风作业规程、措施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9)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3、地质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地质、测量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建立健全与地质、测量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3)制定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4)制定矿井采空区、老窑区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5)制定矿井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6)制定矿井储量、“三量”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7)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4、机电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机电质量标准和机电技术标准。
(2)建立健全与机电有关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3)制定矿井电气试验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4)制定矿井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5)制定矿井设备定期检修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6)制定矿井设备管理、操作规程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7)制定矿井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并负责落实。
(8)制定矿井杂散电流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9)制定矿井机电规程、措施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10)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5、安全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
(2)制定、修改、完善煤矿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制定煤矿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安排。
(4)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第三章交接班制度
一、队长、班长、瓦检员、掘进机司机等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面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面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二、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
检查安全隐患、整理工具材料、设备物品管理、文明卫生施工等。
三、交班人员要将当班设备运转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安全情况,事故隐患等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四、接班人员应做到三不接,即部件损坏和丢失不接班;发生事故说不清情况不接班;设备、工具损坏或丢失找不到责任人不接班。
五、交接班双方共同巡回检查工作地点,对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运转情况、物品材料工具、文明卫生施工、安全设施状况等情况等交待清楚。
六、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七、对于井下交接班,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八、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并在处理中从严加倍处罚。
九、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主管领导或夜间值班人员处理。
十、双方交接完毕后,在交接记录本上记录并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十一、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
第四章掘进工作面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防治冒顶措施
(1)掘进头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①坚持敲帮问顶。
②检查工作地点支架架设质量。
发现不合格支架,必须先处理后施工。
③严格控制巷道掘进迎头的空顶面积。
当迎头掘进中空顶面积超出规定的要求,或顶帮比较破碎时应及时设支架棚子支护裸露的顶板。
背顶封帮要严实,切忌虚设。
④加强对巷道迎头附近围岩稳定状况的观察。
如果顶板松软,或巷道接近断层时,应采用前探梁支护顶板,并缩小棚距。
⑤掘进工作面歪倒的棚子应由外向里逐架扶正背牢。
⑥厚煤层中下分层顺槽掘进时,事先要探明顶板冒落矸石的压实情况,掘进中要及时对前方老巷、构造等情况及时观察,并及时制定有效控制措施。
⑦遇到顺槽坡度较大时,如果是破顶掘进,则要随时随刻注意支架封顶情况,出现空顶要及时打木垛封顶。
如果发现上帮破顶处支架受力、变形较大,应及时加大斜撑或抬棚,提高支架的侧向承载能力。
(2)掘进巷道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巷道支架应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以抗衡围岩的压力。
②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变形量,应与巷道使用期间围岩可能的变形量相适应。
③尽可能做到支架与围岩共同承载。
支架选型时,尽可能采用有初撑力的支架;特别注意顶与帮的背严背实问题,杜绝支架与围岩间的空顶与空帮现象。
④凡因支护失效而空顶的地点,重新支护时应先护顶,再施工。
⑤巷道替换支架时,必须先支新支架,再拆老支架。
⑥在易发生推垮型冒顶的巷道中要提高巷道支架的稳定性,可以在巷道的支架之间用拉撑件连接固定,增加架棚的稳定性,以防推倒。
倾斜巷道中支架被推倒的可能性更大,其支架间拉撑件的强度、密度要适当加大。
(3)掘进巷道交叉点处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必须在开口抬棚支设稳定后再拆除原巷道棚腿,
②不得过早拆除,切忌先拆棚后支架棚。
③注意选用抬棚材料的质量与规格,保证抬棚有足够的强度。
④当开口处围岩尖角被压坏时,就及时采取加强抬棚稳定性的措施。
(4)掘进巷道过断层等构造变化带时的安全措施。
①加强巷道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特殊地段,应当有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否则不能开工。
②巷道在破碎带中掘进,应做到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
③施工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
④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带时,巷道支护应尽量采用砌碹或U型钢可缩性支架支护,棚距要缩小。
⑤减少空顶距离,及时支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架要跟上,滞后距离不得大于1300mm。
⑥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一方面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另一方面要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⑦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
对伞檐状危害岩要及明敲掉,敲不下时,要在伞檐下打上撑柱,并在其下加密柱棚,可加打抬板棚。
(5)掘进巷道在开帮或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①选好开帮和贯通的地点,要选在顶板和地质条件比较好、远离交岔点与停采线、煤柱等各种受集中承力影响的地方。
②要在贯通前进行超前探测,在两巷贯通前15m打好超前钻,探钻眼深不得小于3m,并保持1.5m以上的超前探眼,以观察异常。
贯通掘进时放小炮,贯通后再刷大,防止冒顶。
③开帮贯通与被开帮贯通的巷道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夹角。
夹角在45°-90°之间为好。
④开帮贯通点附近的支架要加固好,要将受施工影响的棚子进行加强,其方法有挑棚、打点柱、设木垛等。
⑤开帮贯通巷道的交接处要及时扶上抬棚,抬棚承载能力应视围岩性质而定,一般选择大于正常支护材料承载能力的2-3倍。
⑥要处理好被透点的积水及瓦斯等有害气体。
(6)、巷道维修冒顶事故的防治
①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②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人员能撤退的出口。
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③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
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砌
④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
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二)、监督检查制度
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全科,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班组下发整改通知,班组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1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
3、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班组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
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组备查。
4、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三)、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中其他未序事项均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
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六章掘进技术工作岗位责任制
掘进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命令、决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通报等。
对所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质量负全面责任。
2、保证完成矿下达的安全指标、计划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3、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过程的各种措施、制度,并实施落实。
4、负责生产过程组织和劳动组织,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坚持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5、组织开好安全生产班组长以上会议,全体职工会议,各班组班前后、班后会、安全例会。
6、定期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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