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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设计文本0425
株洲县渌口镇高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设计报告
承担单位:
株洲县土地整理中心
编制单位:
株洲明城工程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编制人:
编制日期:
二〇一六年五月
附表
附表1土地利用现状表………………………………………………………..……………….58
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59
附表3项目建设任务统计表…………………………………………………………………….63
附表4项目工程量统计表…………………………………………………………..…..……...66
附表5项目施工横道图………………………………………………………….……………69
1 综合说明
1.1项目立项批复及调整情况
在征得株洲县县委、县政府的同意与支持后,株洲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3月向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株洲县渌口镇高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有关报批材料。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3月组织项目可行性技术会审并通过了本项目的审查立项,并同意将株洲县渌口镇高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纳入株洲市2016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批复该项目性质、类型为:
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100.29ha。
1.2项目相关指标概述
项目区建设总规模为100.29ha,总投资195万元(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单位面积投资1295元/亩)。
主要工程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
1.3项目设计编制的原则、依据和目标
1.3.1项目设计原则
a)项目规划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项目区规划设计范围及主体工程量。
b)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由市政府组织,乡镇政府具体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和建设家园的主体地位,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c)以人为本,公众为先。
在“以人为本”原则的指导下,注重村民参与,积极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在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全村经济、文化的发展,保障当地村民的利益。
d)统筹协调,资源整合。
推进各类项目的整合,鼓励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统筹农村建设、发展和保护,统筹村域国土开发、利用和整治。
e)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规划既要体现中央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更要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切合实际,注重可操作性。
f)节约用地,生态优先。
规划要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生态优先、耕地保护优先,创造良好生态环境,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1.3.2项目设计依据
a)法律法规、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8)《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
9)《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b)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1)《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2)《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测绘技术规范》(试行);
3)《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湘财建【2014】22号);
4)《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DB43/T876.1-2014);
5)《土地整理工程设计》;
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
7)《节水灌溉工程设计规范》(GB/T50363-2006);
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
c)项目规划和工程设计相关的文献资料
1)《株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株洲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11-2020年);
3)《株洲县渌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4)《株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株洲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7—2010年);
6)《株洲县仙井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
(2015年仙井乡和渌口镇合并为渌口镇,本项目位于原仙井乡,故参考原仙井乡总规)
d)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及有关部门及地方的要求和规定
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
2)《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湘国土资发[2007]33号)》;
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09]26号)》;
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35号);
5)株洲县渌口镇高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图册;
6)项目区实测图(1:
2000)。
1.3.3项目设计目标
1)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特别是《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一条的精神,即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最终达到保护耕地的目标。
2)项目区建设规模为100.29ha,其中耕地85.73ha,通过农田的整治、改造,形成合理、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结构。
3)改善项目区自然条件,创造良好的适合高产农业的生态环境,对项目区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4)满足项目区群众迫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愿望。
2项目区概况
2.1项目所在地概况
2.1.1地理位置
株洲县县境北连株洲市区,西接湘潭县,东邻醴陵市,南界衡东县和攸县。
县城位于最北部的渌口镇,北距株洲市区15公里,2地正慢慢融城组合成为大株洲市。
2015年,根据株洲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龙船镇与仙井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龙船镇。
南阳桥乡与洲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南洲镇。
淦田镇与平山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淦田镇,砖桥乡与龙潭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龙潭镇,朱亭镇与龙凤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朱亭镇。
王十万乡与堂市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龙船镇。
撤销太湖乡建制,设立龙门镇。
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株洲县共减少6个乡级建制,现辖渌口、南洲、淦田、龙潭、朱亭、龙船、龙门、古岳峰8个镇,总面积1053.62平方千米,总人口35.19万人。
县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龙船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株洲县总人口为42.9万,下辖各乡镇人口分别为:
龙船镇57794人、黄龙镇25058人、淦田镇16823人、白关镇18290人、雷打石镇32638人、三门镇32481人、古岳峰镇22838人、龙凤乡12949人、龙潭乡8040人、砖桥乡11707人、平山乡11964人、太湖乡13841人、长冲乡5529人、八斗乡5532人、洲坪乡23131人、南阳桥乡22192人、仙井乡30655人、姚家坝乡20503人、大京乡6470人、堂市乡24664人、王十万乡26624人。
2.1.2自然条件
株洲县株洲县已发现煤、铀、铁、铅、锌、钨、岩金、砂金、耐火粘土、硅石、重晶石、石膏、水泥灰岩、水泥配料砂岩、石英砂、高岭土、砖瓦粘土、建筑石料灰岩、花岗岩、闪长岩、页岩、砂石及矿泉水和地下热水等共23种矿产(含亚种),矿产地67处。
其中水泥灰岩和水泥配料砂岩资源储量7541万吨以上,高岭土资源储量1000万吨以上,铅锌2万吨以上,耐火泥资源储量6万吨以上,石灰岩资源储量8万吨以上,金矿资源储量1000千克以上。
地热水资源储量20万立方米以上。
湘渌两江年水流量553亿立方米,人均11.7万立方米。
水能蕴藏量可开发利用15.46万千瓦。
2.1.3社会经济状况
2014年株洲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21931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1%。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2757万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549801万元,增长12.1%;第三产业增加值289373万元,增长13.4%。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1.76万亩,与上年增长2.9%;油料作物播种面积4.67万亩,下降9.8%;蔬菜播种面积12.9万亩,增长0.7%;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19292万元,比上年增长11.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1.2%。
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3户。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7%,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86407万元,同比增长26.9%;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815371万元,比上年增长23.5%。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66944万元,增长66.0%;第二产业投资340277万元,增长28.8%,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61467万元,增长35.3%;第三产业投资408150万元,增长11.0%。
分投资方向看,民生投资27652万元,下降34.2%;生态投资36894万元,下降12.7%;基础设施投资266609万元,增长9.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3000万元,下降69.4%;技改投资263167万元,增长30.8%;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220218万元,增长37%。
年末常住人口29.22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10.02万人,乡村人口19.2万人,城镇化率34.3%。
全年出生人口4512人,人口出生率12.8‰;死亡人口3565人,人口死亡率10.1‰;人口自然增长率2.7‰。
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08元,比上年增长10.5%。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37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72元,比上年增长11.4%。
2.2自然条件
a)位置
本项目位于株洲县渌口镇高坝村。
地理坐标界于东经东经113°12′16″~东经113°13′22″、北纬北纬27°43′21″~北纬27°44′41″。
b)地形地貌
项目区地势起伏较小,以格田为主,海拔高度40-700m左右,坡度0°-15°,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水利、阳光、气温等条件都较好。
c)气象
项目区属中亚热带东南季风湿润气候。
年均气温18℃左右,雨水充沛,光热充足,无霜期305-279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588-1321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429.7毫米。
d)土壤
项目区以红壤和水稻土为主,山地黄壤次之。
土地全量氮、磷、钾的含量不高,土壤肥力不足,比例也不够协调,普遍缺磷少钾。
农业利用以水稻田和旱土为主,适宜双季稻、蔬菜等作物的生长。
e)植被
项目区主要植被类型以农田植被为主,包括水稻、蔬菜、薯类等。
植被覆盖率在90%以上,区内植物生长茂盛。
在水田种植方式中,以稻—稻—经济作物为主。
旱土以种植季节蔬菜和薯类为主。
f)水文与水文地质
项目区内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1429.7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上半年。
同时,该地区地下水丰富,地下水水质良好,成为项目区居民主要的饮用水源。
g)工程地质
项目区成土母质以紫色砂页岩为主,花岗岩、沙岩风化物次之,质地较粘,肥力偏低。
水稻土以灰泥田为主,偏碱性,肥力中等。
旱土以红壤为主,呈酸性,土壤有机质多,肥力中等。
h)天然建筑材料
项目区周边可利用的天然建筑材料有木材、碎石、块石等,这些建筑材料距离项目区较近,交通便利,且储量较大,完全可以满足项目区工程建设的需要。
2.3自然灾害
项目区自然灾害主要是洪灾和旱灾。
由于项目区气候的多变性,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导致水利基础设施缺乏的旱灾出现频繁,暴雨季节局部区域由于排水不畅导致小范围洪涝,严重的影响了项目农业生产产量。
2.4社会经济条件
株洲县渌口镇口镇处县城所在地,面积6.4平方公里,辖19个行政村,8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5.7209万,其中非农业人口3.0553万。
2000年该镇国内生产总值2.9426亿元,财政收入1152万元,是全省经济百强镇。
项目区涉及渌口镇高坝村1个行政村,截止2012年,各村基本情况如下:
表2-1社会经济情况统计表
名称
总人口
劳动力
耕地面积
人均耕地面积
人均年纯收入
人
人
亩
亩/人
元
渌口镇高坝村
982
713
1273
0.77
7876
项目区经济主要来源于水稻种植业,人均年纯收入7876元。
由于项目区人多地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农民正在寻求通过增加土地投资,实行规模化经营的路子。
农民这种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业结构及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的经营理念,为项目区土地综合整治后的土地经营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和经营保障。
同时也表现出项目区农民希望对其土地进行整治的强烈愿望。
2.5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建设规模为100.29ha,其中耕地85.73ha,占建设规模面积的85.49%(其中水田81.22ha,占建设规模面积的80.99%,旱地4.51ha,占建设规模面积的4.50%);交通运输用地3.88ha,占建设规模面积的3.8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2ha,占建设规模面积的1.82%,全部为沟渠;其他土地7.86ha,占建设规模面积的7.84%,全部为田坎。
表2-2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
ha
项目
一级类
二级类
权属名称
合计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高坝村
面积
比例
建设规模
01
耕地
011
水田
81.22
81.22
80.99
013
旱地
4.51
4.51
4.50
小计
85.73
85.73
85.49
04
草地
043
其他草地
1.00
1.00
0.99
小计
1.00
1.00
0.99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4
农村道路
3.88
3.88
3.86
小计
3.88
3.88
3.86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7
沟渠
1.82
1.82
1.82
小计
1.82
1.82
1.82
12
其他土地
123
田坎
7.86
7.86
7.84
小计
7.86
7.86
7.84
合计
100.29
100.29
100.00
c)土地利用程度
项目区土地利用率较高,达到了100%,土地垦殖率达到了85.73%,除局部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外,大部分土地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利用。
通过整理改善项目区的灌排系统后可以实现成本节约,并且使耕地的产出显著增强。
3项目基础设施条件分析
3.1项目区周边基础设施现状
3.1.1交通设施
项目区所在的高坝村乡村道路布满每个村组,交通十分便利,道路网已基本形成。
3.1.2水利设施
项目区主要水源为位于项目区北部的山塘水库及项目区中部的小河,项目区河流、坑塘常年有水,对项目区进行灌溉。
3.1.3电力设施
项目区农村电网改造已基本完成,电力充足。
项目区各村均有380~220V的中低压线路,基本覆盖整个项目区,已接入各村民小组和各居民点,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区居民生活用电及农业生产性用电的需要。
3.2项目区内基础设施现状
3.2.1交通设施
项目区内乡村道路布满每个村组,交通十分便利,道路网已基本形成。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技术人员对项目区现有交通设施状况进行了调查,详见下表。
表3-3现有主要道路调查表
编号
长度(m)
路面材质
路面状况
路面宽度(m)
备注
原有道路-1
407.38
硬化
良好
3.2
原有道路-2
552.73
硬化
良好
3.8
原有道路-3
660.48
硬化
良好
3.5
原有道路-4
978.72
硬化
良好
3.6
原有道路-5
1058.45
硬化
良好
3.3
原有道路-6
304.7
硬化
良好
3.1
原有道路-7
261.06
硬化
良好
3.5
原有道路-8
643.09
土质
较差
2.8
原有道路-9
675.75
部分硬化
良好
2.9
原有道路-10
508.41
硬化
一般
3.5
原有道路-11
412.88
硬化
一般
3.2
原有道路-12
1685.66
硬化
良好
3.3
原有道路-13
1538.45
硬化
一般
3.4
原有道路-14
461.95
硬化
良好
3.1
原有道路-15
826.94
硬化
良好
3.6
原有道路-16
394.68
硬化
一般
3.5
图3-3项目区内水泥路图3-4项目区机耕道路
3.2.2灌溉与排水设施
项目区主要水源为项目区原有的坑塘。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技术人员对项目区现有灌溉与排水设施状况进行了调查,详见下表:
表3-4现有沟渠调查表
单位:
m
编号
材质
现状情况
沟渠宽
原有沟渠-1
土质渠道
一般
0.6
原有沟渠-2
土质渠道
一般
0.5
原有沟渠-3
土质渠道
一般
0.5
原有沟渠-4
土质渠道
一般
0.6
原有沟渠-5
土质渠道
较差
2.2
原有沟渠-6
土质渠道
一般
0.6
原有沟渠-7
土质渠道
一般
0.6
原有沟渠-8
土质渠道
较差
0.6
原有沟渠-9
土质渠道
一般
1.1
原有沟渠-10
土质渠道
一般
0.6
原有沟渠-11
土质渠道
一般
0.6
原有沟渠-12
土质渠道
较差
0.6
原有沟渠-13
土质渠道
一般
0.7
原有沟渠-14
土质渠道
较差
0.8
原有沟渠-15
土质渠道
一般
1.2
原有沟渠-16
土质渠道
一般
0.4
图3-5原有渠道图3-6项目区原有溪沟
3.2.3电力设施
项目区农村电网改造已基本完成,电力充足。
项目区各村均有380~220V的中低压线路,基本覆盖整个项目区,已接入各村民小组和各居民点,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区居民生活用电及农业生产性用电的需要。
3.2.4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施
项目区周围以山地、丘岗为主,已封山育林,生态环境良好。
根据株洲县的历史文献资料记载,项目区没有发生过风沙灾害。
项目区属农业种植生产区,除人、畜生活污水以外,无工业生产导致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无破坏生态环境情况,不会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
本项目拟规划人行桥板、挡土墙。
3.2.5农村居民点建设发展状况
项目区内交通方便,居民点比较集中,居民住房多为两层楼房,砖混结构。
全乡已通水,通电,通有线电视,区域内各项配套设施齐全,有完小,卫生院等。
项目区内居民点建设无需占用耕地,因此土地整理不牵涉居民点整理。
4新增耕地分析
4.1项目区新增耕地来源
本项目区建设面积100.29ha,项目完成后耕地数量不减少,新修工程所占耕地由开发项目区内的其他草地补充。
a)耕地增加部分
1)对其他草地进行开发,可增加0.67ha耕地。
b)耕地减少部分
1)新修农村道路占用:
新修农村道路多占用0.37ha
2)新修沟渠占用:
新修沟渠多占用0.23ha。
3)田坎新增0.07ha。
c)新增耕地情况
根据以上分析及项目区整理前后变更平衡表,得到新增耕地情况如下:
表4-1新增耕地来源表单位:
ha
合计
其他草地
农村道路
新修沟渠
田坎
0.00
0.67
-0.37
-0.23
0.07
4.2耕地适宜性评价
a)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是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本单元,是评价的具体对象。
评价单元的划分要综合考虑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组合方式以及对耕地质量的影响。
项目区新增耕地可根据其来源类型划分以下评价单元。
表4-2新增耕地适宜性评价单元划分表
评价单元
其它草地
面积合计
面积(公顷)
0.67
0.67
b)确定评价因子及其参数
评价因子应选择那些对土地利用影响明显而相对稳定的因素,以便能通过因子指标值的变动决定土地的适宜状况。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选取评价因子如下:
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地形坡度、表层土壤肥力、水源条件。
根据适宜性情况,各项评价因子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强弱等级,等级越高,分值越高,各参评因子的最高赋分为100分,最低赋分为10分。
c)确定评价因子权重
根据各评价因子对耕地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各评价因子的权重,权重之和为1。
评价因子参数及权重见表4-3。
表4-3新增耕地适宜性评价因子权重
评价因子
强弱等级
指标
取值
权重
有效土层厚度
好
>80cm
100
0.3
较好
79-50cm
70
一般
49-30cm
40
差
<29cm
10
土壤质地
好
壤土
100
0.2
较好
粘土、砂壤土
70
一般
重粘土、砂土
40
差
砂质、砾质
10
地形坡度
好
<6°
100
0.2
较好
6°~15°
70
一般
15°~25°
40
差
25°以上
10
表层土壤肥力
好
可直接耕种
100
0.15
较好
需施少量农家肥可耕种
70
一般
需施大量农家肥可耕种
40
差
需施大量农家肥和有机肥
10
水源条件
好
不间断自流
100
0.15
较好
自流与提水相结合
70
一般
提水
40
差
需进行区外引水
10
4)总适宜性等级的确定
根据加权求和计算各评价单元的分值,确定评价单元分值90分以上为一等宜耕地类、70分以上为二等宜耕地类、50分以上为三等宜耕地类、50分以下不宜耕类。
5)评价结果
根据以上评价方法,新增耕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详见表4-4。
表4-4新增耕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表
评价单元
评价因子
其他草地
评价因子权重
有效土层厚度
70
0.3
土壤质地
70
0.15
地形坡度
100
0.2
表层土壤肥力
70
0.15
水源条件
70
0.2
综合等分
76.00
-
适宜性等级
二等
-
。
5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a)自然限制因素
1)项目区水、热不同期,夏秋多旱。
2)水量充沛,雨季集中,如无更好的蓄水、用水措施,水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
b)社会经济因素
1)资金短缺,投入明显不足。
由于耕地经营尤其是粮食生产收益偏低,农民对开发此处耕地经营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长期在低水平、低效益状态下运行;而项目区集体经济实力较薄弱,财力不足,不能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改造资金投入不足,供求矛盾突出。
2)责任制落后,由于土地分配过于零散,使得水资源管理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都受到较大制约。
c)主要对策
针对以上两个重要限制因素,首先,解决田间灌溉问题。
即清淤整修原有沟渠、适当新修部分沟渠,完善灌排体系,明确各渠道在规划方案中的功能,并配置下级沟渠及各种水工建筑物,使项目区形成整体的灌排系统。
其次是完善项目区内部道路交通设施,在现有道路框架的基础上布置路网,使得田间道路真正起到方便生产和生活的作用。
通过对项目区的土地进行总体布局和重新规划,调整并优化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使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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