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江隧桥健康监测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专项安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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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体说明 1
2. 安全管理网络 1
3. 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
3.1 一般规定 2
3.2 作业人员 3
3.3 机械设备 3
3.4 管线保护 4
3.5 现场防火 4
3.6 高危作业 5
3.7 检查考核 5
3.8 事故处理 5
4. 各阶段均需遵守的安全措施 7
4.1 安全管理流程 7
4.2 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7
4.3 施工现场照明方案 10
5. 结构施工期间同步作业安全措施 10
5.1 上海长江大桥主塔外侧传感器安装 10
5.2 上海长江隧道设备预埋及同步施工 11
6. 结构贯通后批量作业安全措施 11
7. 通车后维护作业安全措施 12
8. 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处理预案 12
8.1 施工项目部职责 12
8.2 建立现场应急指挥职责 13
8.3 预防机制 13
8.4 应急反应 17
8.5 应急保障 18
8.6 后期处置 19
8.7 培训和演练 20
..
..
设备安装调试专项安全方案
1.总体说明
上海长江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共涉及长江大桥、长江隧道两部分,工作量如下。
序号
设备类型
长江大桥数量
长江隧道数量
1
传感器
253个
114个
2
采集设备
27套
49套
3
传感器线缆
23500米
15300米
4
数据传输设备
6台
7套
5
数据处理设备
10台
—
由于长江隧道部分的施工和长江大桥塔外侧的施工需随现场同步作业,因此本工程主要施工可分为结构施工期间的同步作业、结构贯通后的批量作业和通车后的维护作业三个阶段,以下将按三个阶段分别展开其专项安全方案。
2.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管理网络主要成员如下:
项目经理:
周哲峰
现场施工经理:
伍维东
技术负责人:
张峰
专职安全员:
周浩宇
3.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1)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保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持续有效。
2)在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进展按规定编制、报审下列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3)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安全作业指导书及相关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按计划分层次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记录在案。
5)分阶段向作业人员或专业分包人进行针对性交底工作并记录在案。
6)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入,保证现场必需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没有缺损且可靠有效。
7)施工方案搭建的施工栈(便)桥、水中平台、承重支架等重要临时设施使用前应验收合格。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其主要部件的锈蚀或变形情况、连接部位的牢固程度(包括扣件、紧固件是否松动,焊缝是否脱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8)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设置必要的安全警告标志牌、指示牌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
9)关注天气、海况变化可能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收集、分析气象预报并记录备查,制定应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案。
10)根据具体情况落实专职安全员的监控或巡查;监理则应采取旁站或巡视;相关各方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工程施工涉及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及时消除一切可能引发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始终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有序。
11)配合办理安全质量监督项目报监手续,按《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受监报告备案工作程序》(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沪安监监一[2003]11号)在工程开工前到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察局办妥安全受监报告备案工作,施工过程中按《关于建立市政、公路、燃气工程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监控备案制度的通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沪市政建[2003]779号)办理规定项目的安全监控备案。
12)建立重大危(风)险源及监控措施清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足应急资源并定期组织演练。
3.2作业人员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须登记造册,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教育卡”。
2)协作队伍和劳务人员的选招必须依法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对合格的录用者建立档卡、加强教育。
不得随意招收社会闲散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3机械设备
1)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的使用应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规定。
2)各类起重机械、大型或特种施工机具、施工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办理准入手续。
各标段应将机具设备(船舶)的有效证书、技术资料和随机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报现场安全监理工师审核,必要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通过试运转情况进行判别,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起重机械、架(造)桥机、爬模、挂篮等应在使用前验收合格并记录备查。
4)现场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机定人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不准带病运转。
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应记录备查。
5)所有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防用品。
3.4管线保护
1)开工前组织相关管线单位到现场进行管线交底。
2)根据管线单位提供的工程范围内管线原始资料,设法探明施工区域内各类管线实际情况,绘制管线分布图(水下管线绘制在相应的水域图上),编制管线保护专项方案,交管线单位审核确认,并于施工前办妥各种手续(三卡一单),与管线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
3)在重要管线或管线复杂区域施工,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线现场监护工作,并通知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派人到现场监护。
施工中如遇意外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一旦发生管线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管线单位做好抢修工作,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3.5现场防火
1)遵守《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公发[2002]399号)、《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规范》(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沪市政保[1998]402号),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2)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成立防火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人员,组建义务消防队,制订防火责任制和防火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演练。
防火组织机构、义务消防队名册报监理和工程部备案。
3)施工现场的临设搭建、材料堆放与保管、电气线路布设与设备安装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应分类存放于专用库房,严禁露天堆放。
4)制定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杜绝现场随意动火。
5)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器材布置图配足种类适应的消防器材并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记录,尤其是重点防火部位。
3.6高危作业
1)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上海市市政工程立柱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市政工程防撞墙施工临边防护安全技术暂行规定》等的规定。
2)施工作业面按批准的施工方案采取临边防护等措施,作业平台外侧和底面要挂设安全网,人行通道要满铺走道板、绑扎牢固并防滑。
安全设施如有缺陷或隐患应及时处理,情况严重并可能诱发事故时,受影响的施工作业面应暂停作业直至确认隐患已消除。
3)人员进出作业面应通过扶梯、严禁攀爬,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在工序转换交接时,必须同时办理安全防护设施的交接。
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拆除。
3.7检查考核
1)公司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巡视检查。
2)施工期间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并记录备查。
3)每逢节假日或重大庆典、活动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周密部署安全工作。
3.8事故处理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国家、上海市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事故报告、现场保护、施救、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信息披露等工作。
2)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施工现场不论发生何种类型、何种等级的安全事故,事故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或安全部门。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接报后,除了立即向本企业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外,还必须用快速方法立即向监理、甲方工程部项目经理报告;如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还必须同时报现场指挥部领导、甲方工程部经理和主管安全人员。
(二)事故报告时限
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时限上报;上海市境内依《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般伤亡事故24小时以内、重大和特大伤亡事故2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应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发布),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快报:
以快捷的方法(电话或电传方式)立即报告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事故概况、伤亡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和事故报告单位等。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
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的控制情况。
(四)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现场项目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
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排除险情等需移动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做好记录,保存重要物证、痕迹等。
4.各阶段均需遵守的安全措施
4.1安全管理流程
4.2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下属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行业的各类法规条例,并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层层岗位责任制,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规程,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三宝”;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严禁赤脚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6)严禁酒后或带病上岗作业;
7)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严禁打闹、争吵或其他狂妄行为,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工种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员的指挥;
8)二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保险带,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不准往上或下乱扔材料和工具;
9)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臂下严禁站人;
10)不准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和动火;
11)在施工现场要注意现场标志,按指定线路行走,不得为走近路而穿越危险区;
12)严禁攀登脚手架、井架和吊盘,对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设施、警告牌和标识等不准随意拆除和挪动;
13)在施工时,要按规定放置标志,并身着标志服;
14)对现场临时用电要由专人管理和维修,电气架设按规范进行;
15)各种工具、机具要正确使用,电动机要接地或接零。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在砂轮切割机上不许打磨。
16)设备、材料搬运时,要严密组织,做好技术交底,统一指挥。
17)注意防火防爆,气瓶搬运时不得撞击,氧气、乙炔瓶要分别放置,使用时要保持安全距离,焊割作业周围,在事前清除易燃物品。
工地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18)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9)凡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和要求,按其提出的要求安装各种配电箱(柜)、配电线路、各种开关和电器保护装置,由总承包单位提供电源接驳点,做到安全用电。
凡不按照要求进行安装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用电行为将视为违章用电,对违章用电的情况项目经理部有权令其整改,直至停电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用电。
20)按施工现场用电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各类用电人员做明确而详细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各类用电人员,应学会和掌握安全用电知识、操作规程。
21)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及生活用电的正常,坚决制止违章用电和个人私拉乱接现象,对现场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22)保护零线至少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设有三处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3)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线敷设支撑间距大于12m时,应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24)在接地与接零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25)接地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
26)电焊机应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7)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人员在用电过程中,应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各类配电箱及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28)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配电室)、分配电箱和开关箱配置三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所有的用电设备都必须安装二级漏电保护器,并保证前后级参数相匹配。
29)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接线应与基本保护系统相适应、相匹配。
30)各类配电箱,开关箱都要求铁制箱,能防火、能防水,并且每箱必须加锁;凡固定安装的配电箱高度要求都在1.3米以上,移动式开关箱高度要求0.6米以上,并有角铁脚架支撑,不得随意乱挂乱放。
31)现场配备能适合本工程需要的操作人员。
电工必须是经考核合格有电工操作证并年审合格者,负责本工程施工用电的安装、拆除与维护,并建立拆除和维护记录。
32)电气设备定期检修。
检修时必须停电;悬挂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线;由相应级别的电工进行操作;检修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有专人统一组织和指挥。
33)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4)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
变电所、配电房、发电机房等应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4.3施工现场照明方案
1)进入大桥箱梁内及塔部,需携带手持式照明工具,至少每三人携带一组照明工具。
2)结构贯通后,箱梁内单区段如需进行短期连续施工,需按照用电安全要求拉设临时照明电缆和灯具。
3)隧道内施工,进入车道板下部空间,需携带手持式照明工具,至少每两人携带一组照明工具,以防踩空。
4)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可架设临时照明灯具,但需满足现场用电安全要求。
5.结构施工期间同步作业安全措施
5.1上海长江大桥主塔外侧传感器安装
监测断面位于长江大桥主塔(PM61塔和PM62塔)66米处,断面处设置了应变和温度传感器。
施工方式:
其中塔外壁使用临时脚手架辅助安装,塔内部施工均使用临时可移动脚手架辅助安装。
1)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听从B5标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满足B5标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2)使用临时电源箱(1KW的功率要求)供电,电源箱取电满足现场安全用电的要求,并注意现场电缆及设备漏电检测。
3)塔顶有结构施工时,严禁在塔内外安装调试传感器;
4)安装用脚手架需与B5标相关人员联合检查确认底座固定是否平稳、扣件是否牢固、间距是否合理、顶部平台是否有围栏,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完备后方可使用;
5)脚手架上必须有2个人才能施工,一个人负责主要的传感器安装和调试工作,另一个人配合传感器安装调试,并负责检查脚手架上平台的安全措施。
6)脚手架上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并将安全带固定在脚手架上或塔壁附着物上。
7)作业时,所用工具和安装设备需摆放在不易滚动和坠落的安全区域。
5.2上海长江隧道设备预埋及同步施工
长江隧道管片内安装的钢筋计、土压力计、腐蚀仪等均需要在管片厂预埋施工,并在隧道结构推进时进行现场接线的同步施工,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主要安全措施如下。
1)在管片厂预制车间内,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听从C7标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满足C7标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2)在隧道盾构车架上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并将安全带固定在车架扶手上。
听从T2标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满足T2标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3)在隧道盾构车架上活动
4)作业时,所用工具和安装设备需摆放在不易滚动和坠落的安全区域。
6.结构贯通后批量作业安全措施
结构贯通后批量作业的安全措施如下。
1)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
2)进入路面道路和箱梁内的作业人员,均需头戴安全帽;
3)作业完毕后,做好现场落手清工作,然后在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登车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全部登上作业车辆后方可解除警戒,登车撤离;
4)去施工区段施工或检查验收,车辆在放下作业人员后,靠边停靠等待,并在车后放置安全锥10米,每只间隔3米。
5)进入箱梁施工,人数不得少于两人,平均每三人需携带一个手提照明工具;
6)进入箱梁施工,如施工人员需分开作业,距离大于50米以上,需携带有效通讯工具(步话机或手机)。
7.通车后维护作业安全措施
通车后维护作业的安全措施如下。
1)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
2)进入路面道路作业人员,都身穿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头戴安全帽;
3)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走出安全保护区,不得将任何施工机具和材料至于安全保护区外;
4)作业完毕后,做好现场落手清工作,然后在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登车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全部登上作业车辆后方可解除警戒,登车撤离。
5)如仅去某一施工区段施工或检查验收,车辆在放下作业人员后,一律到指定地点停靠等待。
其他情况确需在桥面长时间停车的,车辆必须停靠在路边紧急停车带,并在车后放置安全锥100米,每只间隔5米,后端斜放30度,每只间隔2米。
8.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处理预案
8.1施工项目部职责
1)确保工程安全防护专项费用的落实到位;
2)根据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编制具有工程特点且针对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操作性强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包括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3)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具体措施,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4)根据工程的特点与实际或可能发生事故的性质、规模和范围等情况,建立具体作业项目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并将联系人及联络方式报上级及其他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5)事故发生后,按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规定立即报告监理、上级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
6)接受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
7)织抢险救援的设备、物资、器材和人力投入应急救援,并做好与地方有关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
8)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以及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8.2建立现场应急指挥职责
1)提出并实施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命、财产的损失,保护施工环境;
2)做好现场保护的有关工作;
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和救援情况,负责现场信息的统一发布工作;
4)为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供资料;
5)完成与现场事故救援有关的其他工作。
8.3预防机制
1)危险源辨识
根据长江隧桥工程的特点,将本工程危险源分为A类、B类、C类,其中A类危险源为重大危险源。
长江隧桥健康监测工程A类重大危险源有:
1、传感器线路预埋
2、高空安装作业
2)针对健康监测A类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施工措施
(一)、危险源分析
序号
作业活动设施场所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事故
发生后果严重程度
1
一、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或安全措施未贯彻落实
各类事故
中
2
查出的安全隐患没有作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各类事故
中
3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
各类事故
中
4
新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制度未落实
各类事故
中
5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各类事故
中
6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全面、走过场
各类事故
中
7
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或特种作业证过期无效使用
各类事故
中
8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类事故
中
9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无或不完善
各类事故
中
10
无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各类事故
中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
各类事故
小
12
二、高处坠落
移动式操作平台四周不安装防护栏杆、未系安全带操作或无监护人员
高处坠落
中
13
作业平台未按规定定期检查
高处坠落
中
14
高架站、区间临边作业未设防护栏或未采取安全措施、没有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不到位
高处坠落
大
15
移动操作平台承载超过荷载或台面没有满铺
高处坠落
中
16
移动操作平台制动机构失灵或承载时不采取制动
高处坠落
中
17
携带工机具材料攀爬操作平台或攀登杆件上下
高处坠落
小
18
隧道内洞口、楼梯口、临边作业未设防护栏、无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不到位
高处坠落
中
19
平台的高度超过5米或承接连接超过两层
高处坠落
中
20
三、物体打击
移动操作平台上堆放的物体掉落或安装时滑落
物体打击
中
21
材料、设备未按规定堆放、稳定性差,没有标识,造成塌落
物体打击
中
22
隧道内交叉作业飞来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
中
23
高架站、区间交叉作业凋落物体
物体打击
中
24
四、施工用电
手持电锤、切割机用电设备未配配电箱和未执行“一电一闸”规定
触电
中
25
电缆绝缘有破损或绝缘不好或电焊机把线、焊钳有破损绝缘不好
触电
中
26
带电操作时,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触电
中
27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与检修达不到要求
触电
中
28
作业人员距带电体距离小于安全距离
触电
中
29
设备外壳未接地达不到要求
触电
小
(二)、安全控制措施
序号
作业活动设施场所
危险源
控制措施
1
一、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或安全措施未贯彻落实
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奖罚机制
2
查出的安全隐患没有作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强调责任制,谁做谁负责,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3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
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体系,做到上墙,严格执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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