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改房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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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改房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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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改房政策
还有一位华侨市民表示,自己在离境前在原单位交了房改款,但当时单位没把相关资料递交上去,现在原单位已解体,如何才能补办房改手续。
●解答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00年1月1日起,广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央、省、外地驻穗单位,一律停止按现行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全面实行住房货币分配。
现要求按房改售房政策购买现住房没有政策依据。
若现住房产权清晰,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可按照《关于出售存量公有住房的通知》(穗房改办〔2002〕11号)的规定,以市场评估价购买。
市民“sylvie”称,现在自己的住房是十多年前的房改房,但目前手上只有购房的房款收据,未办房产证,他们单位于2009年已向历史遗留问题窗口递交了资料,至今仍未有回音,何时才能办证?
●解答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已购房但未办证的市民可以前往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办理(咨询电话400-800-6580)。
1.广州市房改房“重购”处理指南2.广州市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指南3.广州市房改房错案更正指南4.广州市办理房改房返售退款指南
房改房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
1.对于单位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房改审批手续齐全的,在单位提交所售房屋无产权纠纷、无质量问题的承诺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2.对于单位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住房,产权单位将售房款挪作他用,但其他手续齐全的,由产权单位对已售房屋的维修责任、维修资金补交期限等出具承诺,经市房改办签署意见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3.对于单位在国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将已给职工办理房改产权登记的房屋,又调整出售给其他职工的,经市房改办进行审核,并出具调房审核意见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4.对于单位的自管公有住房,由于建房手续不全等原因未经房改部门批准,自行按房改政策向职工进行出售的,由单位出具具结保证,市房改办对单位房改售房价格和优惠政策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5.中央、省属在兰单位房改遗留问题,由市房改办按照上述处理意见受理审核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问题:
1.律师楼是否有法院委托清算组清算广州船舶机械厂的委托文件证明?
2.目前此房的状态是怎样的?
是否还属于房改房?
按照哪些依据去打?
以什么理由提出诉讼?
诉讼书要求如何处理?
重购?
3.律师楼是否有原船舶机械厂和司徒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者类似的文件?
在案记录关于已交款是多少?
还有什么相关资料存底?
为何需要先交房款再进行诉讼?
4.
广州市个人房改档案资料查询指南
收件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职工个人房改资料查询登记表》
1
原件
2
书面申请或司法部门介绍信及《协助司法机关调查表》
1
原件
单位查询的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
产权单位介绍信及个人书面申请或《住房情况调查表》
1
原件
个人查询的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4
被查询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部门:
指导处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查询人数10名以内)收费标准:
不收费
广州市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指南
收件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备注
1
房地产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2
《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可复写,加盖单位公章
3
《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3
原件及
复印件
按规定如实填写后(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4
夫妇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5
原《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复印件
6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复印件
7
汇总表
2
原件
办理部门:
指导处
办理时间:
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广州市房改房“重购”处理指南
收件资料 :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备注
1
个人房改档案查询结果
1
原件
由指导处电脑室提供
2
第二套住房原来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3
个人检讨
1
原件
内容包括:
购房人第一次购房的时间、地址、面积和第二次购房的时间、地址、面积及检讨
4
单位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
购房人的职务,第一次购房的时间、地址、面积和第二次购买的时间、地址、面积,单位对购房人情况说明和处理意见。
现职副处级以上干部,需单位纪检部门加具意见
5
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6
《公有住房出售换购补购退款汇总表》
1
原件
备注
1、“重购”退房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表
5
原件
符合退房条件者
每张手写,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后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2
第二套住房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符合退房条件者
可复写,红笔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2、“重购”改补购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广州市职工换购、补购公有住房审批表
2
原件
符合补购条件者
每张手写,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后由产权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2
第二套住房(重购房)的《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2
原件
复印件
符合补购条件者
按规定如实填写后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3
《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符合补购条件者
可复写,黑字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4
广州市出售公有住房市场价报批表
1
原件
符合补购条件,超标购房者
填写后产权单位盖章,经指导处核准
5
第二套住房(重购房)原来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
1
复印件
符合补购条件者
6
第二套住房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符合补购条件者
可复写,红笔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3、“重购”改换购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广州市职工换购、补购公有住房审批表
2
原件
符合换购条件者
每张手写,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后由产权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2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表
2
原件
符合换购条件者
每张手写,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后由产权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3
第一套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符合换购条件者
4
第二套住房(重购房)的《换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2
原件
复印件
符合换购条件者
按规定如实填写后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5
第二套住房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符合换购条件者
可复写,红笔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6
《换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符合换购条件者
可复写,红笔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7
《换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符合换购条件者
可复写,黑字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8
广州市出售公有住房市场价报批表
1
原件
符合换购条件,超标购房者
填写后产权单位盖章,经指导处核准
9
第二套住房(重购房)原来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
1
复印件
符合换购条件者
办理部门:
指导处
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广州市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指南
收件资料 :
1 、违反购房协议返售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屋产权单位返售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书
5
原件
每张用钢笔填写
3
被返售房屋产权证
1
复印件
已出产权证
4
返售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5
返售人原购房协议书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6
返售人离开单位的有关资料
1
复印件
收件时核对原件或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8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用红笔填写,1式4份,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用于退款
2 、异地正常调动返售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屋产权单位返售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书
5
原件
每张用钢笔填写
3
被返售房屋产权证
1
复印件
已出产权证
提供原件核对
4
返售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5
双方单位的商调函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公章
6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7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用红笔填写,1式4份,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用于退款
3 、婚前各买一套房改房,现返售其中一套房改房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产权单位返售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书
5
原件
每张用钢笔填写
3
婚前双方各自所买房屋产权证
1
复印件
拟返售的房屋产权证,需提供原件核对
4
结婚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5
返售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6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7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用红笔填写,1式4份,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用于退款
4 、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返售地方房改房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屋产权单位返售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加具部队意见
2
返售公证书
1
原件
按穗房改[2000]4号要求
3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书
5
原件
每张用钢笔填写
4
返售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5
被返售房屋产权证
1
复印件
已出产权证
提供原件核对
6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7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用红笔填写,按规定如实填写后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用于退款
办理部门:
指导处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广州市房改房错案更正指南
收件资料 :
1 、更正面积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产权单位申请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测绘所加盖意见
2
错的测绘图
1
复印件
错的图原属市测绘所绘制的,应由测绘所加具意见
3
对的测绘图
1
原件或复印件
4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复印件
5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6
对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2
原件
复印件
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7
对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可复写,用红蓝笔填写,盖单位公章
8
汇总表
2
原件
2 、更正工龄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产权单位申请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工龄证明
1
原件
由购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复印件
4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5
对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2
原件
复印件
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6
对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可复写,用红蓝笔填写,盖单位公章
7
汇总表
2
原件
3 、更改姓名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产权单位申请报告
1
原件
2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2
原件
单位没有2份原件的,可交1份原件
3
身份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4 、更改门牌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产权单位申请报告
1
原件
2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2
原件
单位没有2份原件的,可交1份原件
3
购房地址所在派出所意见
1
原件
5 、更改货币补差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单位申请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错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差额面积货币补贴申请书》
4
原件
3
错的《已购公有住房面积差额货币补差明细表》
2
原件
4
已更正的房产证或《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复印件
面积变更的
提供原件核对
5
任职通知书
1
复印件
职务变更的
提供原件核对。
职称任命的需提供资格证及聘书,职务、职称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为有效
6
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7
已购公有住房面积差额货币补差明细表
4
原件
可复写,用红蓝笔填写,盖单位公章
8
汇总表
2
原件
6 、更改级别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产权单位申请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任职文件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职称任命的需提供资格证及聘书,职务、职称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为有效
3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复印件
复印件经产权单位加盖公章
4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5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2
原件
复印件
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6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可复写,用红蓝笔填写,盖单位公章
7
汇总表
2
原件
7 、退差额面积货币补贴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产权单位申请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复印件
3
原《已购公有住房面积差额货币补差明细表》
4
原件
4
原《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差额面积货币补贴申请书》
4
原件
5
重新填写的《已购公有住房面积差额货币补差明细表》
4
原件
可复写,红笔填写,盖单位公章
6
汇总表
2
原件
8 、更正其他内容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产权单位申请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复印件
复印件经产权单位加盖公章
3
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4
对的《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2
原件
复印件
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5
对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盖单位公章
6
汇总表
2
原件
办理部门:
指导处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广州市办理房改房返售退款指南
收件资料 :
1 、违反购房协议返售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屋产权单位返售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书
5
原件
每张用钢笔填写
3
被返售房屋产权证
1
复印件
已出产权证
4
返售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5
返售人原购房协议书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6
返售人离开单位的有关资料
1
复印件
收件时核对原件或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8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用红笔填写,1式4份,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用于退款
2 、异地正常调动返售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屋产权单位返售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书
5
原件
每张用钢笔填写
3
被返售房屋产权证
1
复印件
已出产权证
提供原件核对
4
返售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5
双方单位的商调函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公章
6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7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用红笔填写,1式4份,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用于退款
3 、婚前各买一套房改房,现返售其中一套房改房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产权单位返售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书
5
原件
每张用钢笔填写
3
婚前双方各自所买房屋产权证
1
复印件
拟返售的房屋产权证,需提供原件核对
4
结婚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5
返售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6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7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用红笔填写,1式4份,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用于退款
4 、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返售地方房改房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屋产权单位返售报告
1
原件
需按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加具部队意见
2
返售公证书
1
原件
按穗房改[2000]4号要求
3
公有住房返售申请书
5
原件
每张用钢笔填写
4
返售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5
被返售房屋产权证
1
复印件
已出产权证
提供原件核对
6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原件
7
重新填写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用红笔填写,按规定如实填写后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用于退款
办理部门:
指导处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按标准价购买要交增值额
市民在办理房改房交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补交出让金、公摊等价款和标准价补差手续,其中标准价补差手续则是指,以标准价购买房改房的市民,需将增值额的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据广州市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市民购买房改房有两种付款形式:
一是标准价;二是成本价。
当中标准价购房的要比成本价的低,这种房改房上市出售,按规定需将增值额的20%交回原产权单位。
若在上市出售前办理补交成本价手续,则可视同以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不需缴交增值额的20%。
因此,建议市民出售以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时,先到市房改办办理补交成本价手续,然后在广州市交易中心办理其他所有手续,这样既可降低交易成本,又可提高办证速度。
按评估价1%缴土地出让金
同时,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产权人除了交付购买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价款外,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原以成本价购买的,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以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20%交回原产权单位;出售、交换、赠与的,还必须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对于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市国土房管部门提示,共有两种途径:
一是按原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二是在住房上市出售、交换、赠与时一并购买。
在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换、赠与时一并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价款也有明确规定,即:
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按分摊面积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按分摊面积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文/记者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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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上市交易税费和过户所需的资料:
买方:
(1)交易管理费:
房价的0.3%;(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印花税:
房价的0.05%;(附房改房转让申请审批表或买卖契约的原件)
(3)契税:
房价的3%.
卖方:
(1)交易管理费:
房价的0.5%;(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印花税:
房价的0.05%;(房地产证及购房发票收据原件)
(3)土地出让金:
交易评估价的1%;未满5年的交个人所得税1.3%;(房改房上市需由房改办开具准入证明)
(4)地价评估费:
200元;(共有人同意卖房的证明原件)
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出售、交楼程序:
(一)向市房改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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