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可编辑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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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可编辑范本
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和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综合实力、倡导企业的诚信,支持和注重优势骨干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激励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是我市建筑业企业综合荣誉奖。
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受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组织评选活动。
申报企业须经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后报市城乡建委审核备案,由市城乡建委、市建筑业协会颁发证书和奖牌,予以表彰宣传。
第三条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每年评选一次,按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三种类别分别评选。
评选对象为本市和外省市.部属进肥的建筑业企业,且应是合肥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四条 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的评选,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注重诚信、技术创新、扶优扶强、鼓励先进"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方针和目标,市场行为合法合规,经营业绩突出,重合同、守信誉,施工的工程普遍实现优质、低耗、环保、安全、文明,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3、企业专业施工、经营管理水平高,基础工作健全、扎实。
建立了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其他标准化体系;有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并初步实现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各项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完整、准确;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训;积极引进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生产要素配置合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经济效益显著。
4、企业的各项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先进,企业年度总产值、产值利润率、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未发生较大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建立了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树立了企业品牌意识,企业的凝聚力强。
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6、参评企业近两年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安全质量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企业无市级以上质量安全不良记录,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7、工程履约率及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创市及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数不少于二项,或双示范工程数不少于三项.
8、注重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泥土、抛撒等污染,污水有序排放.
第三章申报资料及评审程序
第六条申报企业填写《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按下列程序申报.
凡在合肥市申报资质等级或备案的建筑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可直接报市建筑业协会。
市政、交通、水利、通信等行业在合肥地区申报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推荐的申报材料需经有关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合肥市建筑业协会。
第七条申报企业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1、《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独立装订);
2、企业结合评选条件的要求,提交申请报告和业绩材料;企业业绩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
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近两年内企业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先进管理办法,各项经济指标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所获得的各项表彰和荣誉等(2000字左右);
3、合肥市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扫描件;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和《企业业绩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5、近二年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C102表)、《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表》(C103表)扫描件,并附依据《合肥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暂行规定》进行考核的书面结果;
6、企业近二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各类报表的附注说明扫描件;
7、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企业近两年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的证书扫描件。
8、以上材料(申报表除外)应装订成册(A4规格软封面),报一式一份。
第八条先进建筑业企业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核标准量化评分,择优入选。
非会员单位的企业符合《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的可先办理入会手续后,再予以申报。
第九条 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由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者为通过.评审委员会人员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报市城乡建委审核备案。
第四章奖罚
第十条 “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获奖企业可在施工工地现场,企业宣传资料和公众媒体上进行宣传展示。
第十一条合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向省级协会推荐申报省、国家级优秀建筑业(建筑施工)企业,原则上从近二年连续获奖企业中择优选报。
第十二条 安徽省优势骨干企业的评选(省建筑业总承包企业20强,专业承包10强,劳务企业10强),从获奖的市优秀建筑业企业中推荐参选.
第十三条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在获奖后两年内,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有严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
第十四条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优秀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五年内取消该企业的申报参选资格。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秉公评审,坚持评选标准,自觉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评审资格等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原合建协【2004】011号《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1—1总承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
1-2专业承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
1—3劳务分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
2、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本项累计最高分
经营规模
企业年工程结算收入达1亿元以上得基础分5分;
企业年工程结算收入每增加3000万元加1分.总产值高于上年市平均值每10个百分点的加2分;高出全省平均值每5个百分点的加1分。
20
经济效益
企业年上缴税收25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8分,税收每增加50万元加1分;
企业经营亏损的本项不得分.
20
安全管理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一般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基础分5分。
考核期内,安全管理方面受部级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分;通过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
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
申报年度施工工程获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加3分,获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加2分;被评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1分.
10
(以工程最高奖励分统计,不累计)
质量管理
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一起(含)以上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得基础分5分.
申报年度企业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加1分;
承建工程获一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加3分,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一项的加2分;获市级优质工程奖一项的加1分;(同一项目只加分1次)
QC小组获省级(含)以上奖的加1分;
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
发生业主或用户有关工程质量投诉两起以上并经调查属实的扣2分,每增加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投诉仅一起但及时处理的不扣分)。
10
市场行为
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得基础分6分;
企业年度诚信体系建设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企业按规定实行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加1分;
企业发生违反合同约定行为一起的扣2分,发生两起以上的扣4分,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扣4分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一起的扣3分,二起扣6分.
10
改革创新
企业锐意改革,进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创新,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得基础分5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品牌意识强的加2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积极进行创新,绩效突出的加3分
10
科技进步
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注重科技创新,有健全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了企业年度科技进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得基础分6分;
企业及职工获一项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加3分;获一项国家专利的加2分;
企业积极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施工工程被列入部级科技示范工程的加3分,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加2分,市级示范工程的加1分;
企业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加3分,获得省级工法的加2分,正常开展企业工法修订和应用的加1分;
没有企业工艺标准的扣4分,未应用市里推广的“四新”成果或不参加各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活动的扣3分。
10
外向输出
企业积极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实施输出兴业战略,市外工程结算收入每1000万元得1分
10
附件:
1—1 总承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
注:
考核指标中有一项得不到基础分的,不得参加评选。
附件:
1—2 专业承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本项累计最高分
经营规模
企业年工程结算收入达150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5分;
企业年工程结算收入每增加300万元加1分。
15
经济效益
企业年上缴税收6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5分,税收每增加15万元加1分;
企业经营亏损的本项不得分。
20
安全管理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一般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基础分5分;
考核期内,安全管理方面受部级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分;获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
申报年度参建工程获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加3分,获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加2分,获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加1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达标率100%且示范率达50%以上加1分.
10
质量管理
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一般级以上质量事故得基础分5分;
申报年度每获或参建一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加3分,获一项省(部)级工程奖的加2分,一项市级工程奖的加1分;(同一项目只加分1次)
企业经常开展QC小组活动,并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加1分;
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
发生用户有关工程质量投诉两起以上并经调查属实的扣2分,每增加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投诉一起并及时处理的不扣分)。
10
市场行为
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得基础分6分;
企业年度诚信体系建设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企业按规定实行劳务分包的加1分;
企业发生违反合同约定行为一起的扣2分,发生两起以上的扣4分。
发生劳务用工投诉一起以上的扣3分,每增加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0
改革创新
企业锐意改革,进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创新,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得基础分6分;
企业品牌意识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加2分;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积极进行创新,绩效突出的加2分。
10
科技进步
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注重科技创新,有健全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了企业年度科技进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得基础分6分;
企业及职工获一项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加3分;获一项国家专利的加2分;
企业积极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并为参建工程获得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做出贡献的加2分,为获得市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加1分;
企业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加3分,获得省级工法的加2分,正常开展企业工法修订应用的加1分;未采用市里推广的“四新"成果或不参加各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活动的扣2分。
未制定企业工艺标准的扣3分。
15
外向输出
企业积极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实施输出兴业战略,市外工程结算收入每800万元得1分
10
注:
考核指标中有一项得不到基础分的,不得参加评选。
附件:
1—3 劳务分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本项累
最高分
劳务规模
企业建筑劳务人数达1500人以上得基础分10分;
每增加300人,增加1分,至满分.
20
劳务收入
企业年均劳务收入达80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6分;
企业年均劳务收入每增加300万元,增加1分,至满分.
20
安全管理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未发生一般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基础分6分;
申报年度参建工程获得市级安全质量工地加1分,省级加2分,部级加3分;
有施工扰民投诉扣1分。
10
质量管理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参建工程未发生一般级以上质量事故得基础分6分;
申报年度参建工程获得市优质工程加1分,省级加2分,部级加3分.
10
市场行为
在市场经营和履约活动中未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得基础分6分;
建筑市场信誉评价好的加2分,较好的加1分,一般的不加分;
无农民工资支付投诉的,加3分;发生两起农民工工资投诉的扣2分,每增加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企业在经营和农民工管理方面受市级表彰的加1分,受省级表彰的加2分,受部级表彰的加3分。
10
用工情况
企业与技能岗位持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达到95%以上,得基础分6分;
职工技能岗位持证率达60%加1分,每增加10%,加2分;每减少10%,扣2分;
对农民工人员的工资年支付率达到80%加2分,每增加10%,加1分;每减少10%,扣2分。
10
基础管理
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的得基础分6分;
建立了劳务管理资料档案的加1分,资料完善齐全的加2分,已建立农民工工资卡的加2分。
无工程档案的扣2分;有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辅助管理的加2分。
10
外向输出
企业积极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实施输出兴业战略,在市外年劳务收入达600万元以上的得基础分5分;
市外建筑劳务收入每增加200万元,加1分。
10
附件2
合肥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邮编
资质类别
法定代表人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 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 业
注册地址
市 县 街(路)号
邮编
电话
企业类型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
注册号
资质类别
主项资质
等 级
资质证书
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电话
联系人
职 务
电 话
企业简介
三申报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国有资本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法人资本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个人资本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港澳台商资本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外商资本
万元
企业总收入
万元
建筑业增加值
万元
建筑业总产值
万元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劳动者报酬
万元
所得税
万元
生产税净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营业利润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建筑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资本保值增值率
%
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
年
年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设备
机械设备总台数
台(件)
机械设备总功率
千瓦
机械设备原值
万元
机械设备净值
万元
动力装备率
千瓦/人
技术装备率
%
企业人员状况
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
管理人员
中专以上学历 人
工程技术人员
总数 人
有职称人员 人
其中:
初级职称 人
其中:
中级职称人
中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劳务人员
年平均用工人数人,年度最高用工人数 人
持证上岗人数 人,比例 %
职业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
其中:
初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人数人,比例 %
技能
办理社会保险人数 人,比例 %
鉴定
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情况
年度施工项目 个
施工面积 万m2
竣工项目 个
竣工工程面积 万m2
优良品面积 万m2
优良
品率
项目 %
面积 %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发生 次,经济损失 万元,重伤 人
千人负伤率:
安全达标率:
安全示范率:
有无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四考核评 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自评情况
自评
得分
推荐单位
评分
评优小组
评 分
1
2
3
4
5
6
7
8
ﻬ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部门)推荐、评审意见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章)
有关行业协会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章)
市建筑业协会审查推荐意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日(章)
评审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章)
附件2:
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评选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我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管理,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市建筑业行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奖.其评选对象为全市建筑业企业(会员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受合肥市城乡建委的委托负责组织全市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
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合肥市建筑业协会。
申报项目经理须经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后报市城乡建委审核备案,由市城乡建委、市建筑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宣传。
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2、具有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从事项目管理工作满六年以上,且现在职在岗人员.
3、近三年内担任过两个(含两个)以上二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且工程项目已竣工一次验收合格;
4、近三年内所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优良,无经调查属实的质量问题投诉,且至少有一项获市级及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
5、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一般级(含)安全事故,无不良质量安全行为记录.未被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及批评过;
6、诚实守信,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7、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近三年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中有一项(含)以上被评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8、严格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近三年内工程项目无亏损,项目管理效益明显;
9、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工程项目经济社会效应明显,自觉参加项目经理继续教育,重视知识更新;
10、同一工程原则上推荐一名项目经理参评(大型、特大型工程除外),连续二年(含)以上在本市境外施工的本市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可参照上述条件参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资料
第五条 合肥市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所在建筑业企业推荐申报,按以下程序报市建筑业协会。
凡在合肥地区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其项目经理申报材料由所在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并加盖法人印章后,报市建筑业协会;其它建筑装饰、市政、交通、水利、通信等在合肥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企业申报的项目经理,其推荐申报材料需经有关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合肥市建筑业协会。
企业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条 申报资料
1、目录;
2、《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3、1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
4、建造师注册(临时执业)证书扫描件;
5、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
6、《申报表》中(近三年完成工程项目一览表)中所填报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合同复印件,工程安全证明、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
7、《申报表》中所填报工程项目全景照片1张,局部照片若干张,并附简要说明,个人标准二寸近照2张;
8、担任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经理的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个人及所从事的工程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它资料.
第七条以上申报资料中《申报表》一式二份,其它附件材料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
第四章 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八条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由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推荐资料进行评审,审定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建筑业协会提名,报市城乡建委备案.评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尊重事实的原则,评优结果经公示确认后颁布。
第十条 “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证书,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第五章奖罚
第十一条 荣获“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由市建筑业协会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可在施工现场,所在企业的宣传资料中予以展示。
第十二条企业对优秀项目经理的奖励办法和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
第十三条获得“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在两年内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第十四条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永久取消个人申报资格。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评选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申报表
项目经理姓名: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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