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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
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
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3)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5)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6)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大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那么,对中小学生来讲,应该了解和掌握遵守哪些规定呢?
下面我就《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内容逐一向你们讲述:
一、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道路交通的本身是一个开放的、完整的和统一的系统。
不仅要求在一个国家内实行统一的通行规则、通行语言,也要求在国际上建立统一的标准。
对于交通信号的种类,本法明确规定了4种,即: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四种交通信号中交通警察的手势信号要优于其他道路交通信号,这是因为,交通警察权力根据道路交通的通行情况,依照职权采取维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的交通管理措施,及时地处理道路交通堵塞,因此,在遇有交通警察的指挥手势信号与其他道路交通信号不一致时,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三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本法对弱者的特殊保护仅限于“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居住和生活的人员,可以说对象是特定的。
其特殊的照顾,就是要设置一些过街人行横道线、提示的标志。
这里需解释的是,由于新老法规的交替以及道路含义的扩大,原有一些乡间道路也随着新法的实施变为道路,所以一下子不来及增划或不知道而漏划。
如还没有划的请学校的联络员尽快与我们交警部门联系,以弥补这些缺陷。
二、道路通行规定中的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我国的道路交通习惯是靠右侧通行,因此“右侧通行”作为法规的基本通行原则。
右侧通行,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如道路上划、设有中心线的,以中心线为界;未划、设中心线的,以几何中心为界,以面对方向定左右,即左手一侧的道路为左侧道路,右手一侧的道路为右侧道路,除有特殊规定的车辆外,一律靠右侧道路行驶。
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没有划分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在两侧通行,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交通参与人的道路通行权,包含着两层含义:
首先,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当在各自已划分的范围里通行,即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行人走人行道;其次,如道路没有划分范围的,一般地机动车应当在道路中间通行。
非机动车从道路右侧边缘线算起,通行路面宽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不能超过1.5米;行人从道路右侧边缘线算起,通行路面宽度行人一般不能超过1米。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前两句不难理解,关键是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下面我来讲一个案例:
05年3月18日下午3时40分左右,在青赵公路东斜村车站处,一辆学生接送中巴车送学生回家而停于道路右侧,几位学生下车后绕过车辆的头部,由东向西横过公路,这时由南向北驶来一辆小客车,在超越停驶的中巴客车时突然发现了正要过公路的几位学生,这时距离已相当近了,驾驶员只能用方向来避让但还是撞到了其中的一位学生,造成了人伤的后果。
请同学们想想看这起事故作为行人穿越道路有哪几方面的不足,我认为第一应从车辆尾部横过马路,第二应在即将走出中巴车身左侧平面时稍作停顿观察确认安全后在穿越。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从车身后穿越,同方向是否有来车视线一目了然,如从车头部绕过视线被车身挡住了;再一个原因是同方向车与本身停驶车辆的横向距离较近,而对方向驶来的车辆则较远,这是驾驶员长期受右侧行驶的习惯所致。
本起事故的发生,虽然说驾驶员也存在过错,但行人的穿越公路不当行为与这起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最终受到伤害的也是行人
三、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这条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在立法过程中以人为本,突出保护行人的合法权益。
但我们也应注意自身的安全。
车辆在行驶中是有一定惯性的,在制动过程中会随着惯性前冲而不是要停即停的。
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吸取事故中的教训,即使你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力,也应看清楚了再过公路。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再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四、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本条规定了非机动车的道路通行权,包含着3层含义:
一是,非机动车行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二是,它要求非机动车应当在道路划分的范围里通行,即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三是,如道路没有划分范围的,一般地,非机动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通行路面宽度自行车不能超过1.5米。
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2003年12月的某天在徐泾镇的某路口,一中学生头带耳机骑着自行车由东向西进入十字路口。
这时由北向南驶来一辆装载集装箱的大卡车,发现了自行车后驾驶员先鸣号警示,但是自行车没有任何反应,还是按原方向行进,这时驾驶员采取紧急制动以及右急拉方向以避让自行车,由于双方的距离过近,驾驶员右拉方向太急造成车上的集装箱向左侧翻,跌向路面将这位学生压在箱子下面,悲剧发生了,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18年的宝贝孩子就这样早早地离开了人世。
同学们我们可以从这件案例中吸取什么教训呢?
第一,骑车不能带耳机,这样妨碍了他听到外来的警示,造成骑车不专心;第二,自行车在进入路口前没有主动去观察情况;第三,他违反了让行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在路口外慢性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五、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靠路边的含义是指对于没有划、设人行道的路段,行人须靠边行走,以行人能够安全通行的空间为度,车辆遇此行人时不论会车与否,都不准侵犯其安全的空间。
一般地,行人靠路边行走,是指从道路边缘线算起,行人通行路面宽度一般不能超过1米。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人行横道,是指施划在车行道上供行人横过车行道的通道。
首先,要求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利用人行道路或过街设施。
其次,在人行横道若有交通信号灯指示时,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最后,本条规定了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本条是关于行人通行的禁止规定。
道路隔离设施,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交通部门在道路上设置的,用以强制性分隔交通流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它的特点是以物理性能强制分隔道路和车道,从而达到限制交通流的目的。
一般来说,设置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的路段都是交通流量比较大、交通情况比较复杂的路段,行人若穿越隔离设施进入车行道,人车混行,不但危及自身安全,也影响了交通的畅通。
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乘车人妨碍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比较常见,如往车外抛洒物品,是因为往车外抛洒物品妨碍了其他车辆驾驶人员的正常操作,同时也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是应受公共道德谴责的行为。
如“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正在行驶的车外”,车辆在行驶中,不论是遇对向行驶的车辆还是同向行驶的车辆,驾驶人都是按本车宽度和行驶时速来调整与其他车辆或者其他物体的横向安全间距的,如果乘车人将身体伸出车外,自然就影响了驾驶人对这个间距的判断以至发生刮碰。
如乘车人与驾驶人员交谈,就会分散驾驶人员注意力,妨碍安全行驶。
因此,本条对乘车人这些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作为了概括的禁止性规定。
当我被上帝造出来时,上帝问我想在人间当一个怎样的人,我不假思索的说,我要做一个伟大的世人皆知的人。
于是,我降临在了人间。
我出生在一个官僚知识分子之家,父亲在朝中做官,精读诗书,母亲知书答礼,温柔体贴,父母给我去了一个好听的名字:
李清照。
小时侯,受父母影响的我饱读诗书,聪明伶俐,在朝中享有“神童”的称号。
小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才思敏捷,小河畔,花丛边撒满了我的诗我的笑,无可置疑,小时侯的我快乐无虑。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青春的我如同一只小鸟,自由自在,没有约束,少女纯净的心灵常在朝阳小,流水也被自然洗礼,纤细的手指拈一束花,轻抛入水,随波荡漾,发髻上沾着晶莹的露水,双脚任水流轻抚。
身影轻飘而过,留下一阵清风。
可是晚年的我却生活在一片黑暗之中,家庭的衰败,社会的改变,消磨着我那柔弱的心。
我几乎对生活绝望,每天在痛苦中消磨时光,一切都好象是灰暗的。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千古叠词句就是我当时心情的写照。
最后,香消玉殒,我在痛苦和哀怨中凄凉的死去。
在天堂里,我又见到了上帝。
上帝问我过的怎么样,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我的一生有欢乐也有坎坷,有笑声也有泪水,有鼎盛也有衰落。
我始终无法客观的评价我的一生。
我原以为做一个着名的人,一生应该是被欢乐荣誉所包围,可我发现我错了。
于是在下一轮回中,我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
我来到人间,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既不着名也不出众,但我拥有一切的幸福:
我有温馨的家,我有可亲可爱的同学和老师,我每天平凡而快乐的活着,这就够了。
天儿蓝蓝风儿轻轻,暖和的春风带着春的气息吹进明亮的教室,我坐在教室的窗前,望着我拥有的一切,我甜甜的笑了。
我拿起手中的笔,不禁想起曾经作诗的李清照,我虽然没有横溢的才华,但我还是拿起手中的笔,用最朴实的语言,写下了一时的感受:
人生并不总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不如意的地方。
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阅读自己的人生,体会其中无尽的快乐和与众不同。
“富不读书富不久,穷不读书终究穷。
”为什么从古到今都那么看重有学识之人?
那是因为有学识之人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那时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
自从看了《丑小鸭》这篇童话之后,我变了,变得开朗起来,变得乐意同别人交往,变得自信了……因为我知道:
即使现在我是只“丑小鸭”,但只要有自信,总有一天我会变成“白天鹅”的,而且会是一只世界上最美丽的“白天鹅”……
我读完了这篇美丽的童话故事,深深被丑小鸭的自信和乐观所折服,并把故事讲给了外婆听,外婆也对童话带给我们的深刻道理而惊讶不已。
还吵着闹着多看几本名着。
于是我给外婆又买了几本名着故事,她起先自己读,读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告诉她,如果这一面生字较多,我就读给她听整个一面。
渐渐的,自己的语文阅读能力也提高了不少,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一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两个人读的乐趣大,而两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全家一起读的乐趣大。
于是,我便发展“业务”带动全家一起读书……现在,每每遇到好书大家也不分男女老少都一拥而上,争先恐后“抢书”,当我说起我最小应该让我的时候,却没有人搭理我。
最后还把书给撕坏了,我生气地哭了,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对外婆说:
“孩子小,应该让着点。
”外婆却不服气的说:
“我这一把年纪的了,怎么没人让我呀?
”大家人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肯相让……读书让我明白了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犹如同智者谈心、谈理想,教你辨别善恶,教你弘扬正义。
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
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心灵得到净化。
书是我的老师,把知识传递给了我;书是我的伙伴,跟我诉说心里话;书是一把钥匙,给我敞开了知识的大门;书更是一艘不会沉的船,引领我航行在人生的长河中。
其实读书的真真乐趣也就在于此处,不是一个人闷头苦读书;也不是读到好处不与他人分享,独自品位;更不是一个人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
而是懂得与朋友,家人一起分享其中的乐趣。
这才是读书真正之乐趣呢!
这所有的一切,不正是我从书中受到的教益吗?
我阅读,故我美丽;我思考,故我存在。
我从内心深处真切地感到:
我从读书中受到了教益。
当看见有些同学宁可买玩具亦不肯买书时,我便想到培根所说的话:
“世界上最庸俗的人是不读书的人,最吝啬的人是不买书的人,最可怜的人是与书无缘的人。
”许许多多的作家、伟人都十分喜欢看书,例如毛泽东主席,他半边床上都是书,一读起书来便进入忘我的境界。
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航标,读书,读好书,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也从没有独立生活过,直到来了加国。
然后发现,有生俱来的独立细胞瞬间苏醒,几乎可以万事不求人,独立自强到令自己刮目相看。
其实是环境使然,因为我也求不到人,举目无亲,求人不如求己。
一个人带着女儿东奔西走,上下求索,差不多半年的时间,生活才算安定下来。
有幸结识了几位华人朋友,圣诞节前第一次聚餐,说起各自的安居经历,无不感叹,加国是个锻炼人的好地方,堪堪把在座的娇娇女都变成了女汉子。
主人是一位大我两岁的姐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最是热情好客,令人宾至如归。
席间说起各自的圣诞计划,我打算带女儿去夏威夷度假。
话音刚落,便有两个声音相继表示可以负责我的机场接送。
我和这里的许多老外一样,早在订机票的同时就租好了机场的昼夜停车,自驾往返机场。
于是婉言谢绝了朋友的好意。
“下次不许再这样了啊!
知道你是不想给人添麻烦,但你知不知道我们就是喜欢被麻烦呀?
”主人心直口快地埋怨道。
“我是早上七点的航班,五点半就得值机,四点半出发,若是让你们送的话,岂不是要跟我一样倒时差了,如果是中午的航班,我就不客气了。
”
“任何时侯都不需要客气。
朋友是用来干什么的?
朋友就是用来相互亏欠的。
因为把你当朋友,所以我有求于你的时侯才不会犹豫,反之你有需要的时侯,也理所当然地来求我办事,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在一次次的相互亏欠互还人情的过程中日渐亲厚的。
我巴不得你麻烦我,这样下次我麻烦你的时侯就理直气壮了,否则你从不求我,我怎么好意思去求你,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
我把这当作了一堂宝贵的人情世故课。
简单朴实的道理,却蕴含着与人交往的大智慧。
怪不得她周围有这么多的朋友,我很羡慕她为人处事的通透。
从那以后,我学会以另一种方式与人相交,大方索取,大方回报,有欠有还,交情不断。
有位家长临时有事找人代班去图书馆做义工,我正好有时间,立刻响应。
之前我们只是恰好在同一个家长群里的点头之交,见面连话都没说过两句。
事后,她主动表示有机会一定要替我一次班,我欣然接受,你来我往的便成了朋友,更是将相互代班发扬成了传统。
邻居外出期间托我帮他浇花剪草送收垃圾桶,我爽快地同意,等我回国时,也毫不犹豫地请他为我服务。
有一天我不在家,监控摄像头通过手机提示我的院门被风刮开了,摇摇晃晃,还没来得及通知朋友帮我去看一眼,就见邻居走进了画面,拿着工具帮我把松掉的门拴修好,关门离去。
我又欠了他一次,没关系,下次包饺子时给他多煮一份。
女儿的玩伴度假回来带给我们一罐锡兰红茶,等到春天,我从国内给她捎回明前龙井。
她妈妈种的蓝莓大丰收,送给我一盆,我吃不了做成了蓝莓酱,又给她送回去一瓶。
下一次,她干脆叫我去她家,品茶煮蓝莓酱。
几年下来,我不再是当初那个独在异乡求助无门的女汉子,如今女汉子仍在,却是同在异乡,出入相友守望相助。
朋友是用来相互亏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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