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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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文本
(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
委托单位: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
南京大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沙永信土地规划咨询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目标和战略 3
第一节 机遇和挑战 3
第二节 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4
第三节 国土空间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 7
第四节 国土空间发展战略 8
第三章区域协同发展 9
第一节 落实国家和区域战略 9
第二节 强化省会职能 11
第三节 推进长沙都市圈一体化 13
第四节 推进长株潭都市区同城化 14
第四章市域国土空间格局 18
第一节 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格局 18
第二节 国土空间管控底线 20
第三节 国土空间功能分区 22
第四节 城乡融合发展 25
第五节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9
第五章生态保护和修复 33
第一节 生态空间格局 33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 34
第三节 生态管控 38
第四节生态修复 40
第五节生态游憩 41
第六章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45
第一节农业功能区规划 45
第二节耕地保护 48
第三节乡村振兴 50
第四节土地整治 54
第七章城市高质量发展 58
第一节 空间结构和发展策略 58
第二节 产业和重大功能 62
第三节 居住和公共服务 66
第八节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 69
第九节 城市更新 70
第八章城市风貌和人居环境 73
第一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73
第二节 总体城市设计 78
第三节 文化和旅游发展 82
第九章综合支撑体系 84
第——节 对夕卜交通 84
第二节 城市交通 86
第三节 市政基础设施 89
第四节防灾减灾 91
第五节 低碳智慧城市 93
第十章规划管控和传导 95
第一节 规划编制体系 95
第二节 规划管控和传导 96
第三节分区规划指引 98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 100
第一节 空间信息平台 100
第二节 评估监测预警 100
第三节 其他配套政策 10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积极把握“一带一部”的区位优势和湖南省省会的职能担当,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治理“大城市病”,着力提升城市发展质量、自然生态指数、人居环境质量和城乡风貌品质,建设美丽山水洲城,推动长沙开放、创新、可持续发展。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订)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印发)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印发)
7、《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2017年印发)
8、《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4年印发)
9、《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年印发)
10、《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2019年印发)
11、《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2015年印发)
1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施行)
13、《湖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印发)
14、《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年印发)
15、《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2014年调整)
16、《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1年印发)
17、《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18、《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6年修订版)
19、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第3条规划范围和层次
规划范围为长沙市行政辖区,分为市域和市区两个空间层次。
市域为长沙市行政辖区,包括长沙市区、宁乡市和浏阳市,总面积11817.33平方公里。
市区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和长沙县6个区、1个县,总面积3906.66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19-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5条规划效用
本规划是长沙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文件。
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类自然资源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和全市涉及土地利用与空间布局的各项政策、规划的制定,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6条规划生效日期和解释权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执行,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目标和战略
第一节机遇和挑战
第7条城市发展面临的挑战
1、多重国家战略叠合对城市资源配置的挑战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湖南湘江新区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国进入全面开放的新时代,长沙是“一带一路”的节点城市,也是湖南“一带一部”首位城市,担负着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重任;但当前长沙创新和对外开放能力不足,国家战略地位和区域的关联强度都弱于武汉,虽已跻身新一线城市但整体实力处于梯队中后水平;应呼应国家战略,不断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利用长株潭都市区的整体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
2、生态资源环境紧约束对城市发展模式的挑战
长沙“山水洲城”的城市总体形象鲜明、特色突出,素有“宜居城市”、“山水名郡”之称。
生态文明改革背景下,中央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统筹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长沙城镇发展与生态空间的矛盾越发突出,城区周边的生态廊道被侵蚀、大型生态斑块被占用的情况严峻,生态控制底线的管控不严;规划必须要坚持底线约束,加强“三线”管控,优化生态保护与城镇开发格局,保护好“山水洲田垸”的自然格局。
3、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对城市发展质量的挑战
2018年长沙GDP达到11003亿元,进入了万亿俱乐部,城市发展进入了新阶段,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中央对土地调控要求也不断提高,提出“五量”控制要求,城市发展方式必须从规模扩张走向精明增长;而长沙发展的传统路径依赖明显,投资依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且高端服务功能集聚不足,创新资源的潜力也未能充分发挥,城市用地绩效不高但用地拓张的意愿强烈;规划必须通过空间供给的转型倒逼经济转型,敦促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4、人民美好生活追求对城市宜居品质的挑战
长沙是一座典型的消费型城市,大众文娱发展全面,消费活力充足;但随着城镇化发展进入下半场,城镇化的消费需求转向更高品质的人居环境、更多元的公共服务以及更重精神层次的消费体验,人民需求的变化必然导致城市空间供给的调整,对当前城市的空间品质和宜居性提出严峻挑战;长沙面临人均公共绿地和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总量不足和布局不均的问题,大量的居住楼盘和高强度的商务楼宇开发对滨江城市形象破坏严重,城市的建设品质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5、空间规划改革对城市空间治理体系的挑战
自中央提出“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以来,空间规划并非简单的“多规合一”,而是在统一话语权下实现空间治理体系的综合提升,十九大报告也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两大总目标;而当前城市的发展普遍存在国土空间分类不统一、权属不清晰、职责不明确等问题,规划必须以建立高水平的治理体系为重点,实行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图数一致的精细化管理平台,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提升空间治理能力。
第二节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第8条城市性质
长沙是湖南省省会,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综合交通枢纽,国际知名的创新创意中心和智能制造中心。
第9条城市发展目标
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时代、新阶段相适应,立足“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发挥“一带一部”核心区位优势,落实湖南省委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部署,将长沙建设成为国际文化名城、美丽山水洲城。
1、国际文化名城
发挥长沙历史文化与现代人文优势,建设具有湖湘魅力、中国韵味的文化名城;依托长沙文化传媒优势,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都会。
成为体现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代表中华文化输出的国际文化交往中心。
2、美丽山水洲城
发挥长沙生态优势,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空间体系、刚性的全域空间管控体系、智慧低碳的城市运行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水平,传承延续特色山水洲城格局,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成为绿色生态、
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美丽和谐的宜居城市。
第10条分阶段目标
与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相适应:
1、2025年发展目标
建设国际文化名城、美丽山水洲城取得重大进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国际文化交往功能与设施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建成具有湖湘特色和国际魅力的文化城市。
——创新人才集聚,民营经济活力继续提升,成为具有全国一流竞争力的自主创新中心,与全球创新网络连接水平加强。
——文创人才集聚,媒体、出版、动漫、艺术及新兴文创产业集群具有全国影响力,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创新、运营、交易、体验中心。
——开放经济体制、空间、平台日益完善,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
——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联系加强,示范引领辐射服务带动湖南省发展水平迅速提升,与长沙都市圈一体化程度提升,初步形成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山水洲城特色风貌更加彰显,绿色交通体系初步建立,城市智慧低碳水平稳步提升。
——公共服务水平、人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城市品质大幅提升。
2、2035年发展目标
基本建成国际文化名城、美丽山水洲城,率先全面实现现代化。
——国际文化交往功能与设施体系基本完善,成为彰显文化自信和承载文化输出的国际文化名城。
——基本建成国家重要的自主创新中心,军民融合、农业、科技等领域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力。
——基本建成国家重要的文化创意中心,媒体、艺术、出版、动漫、新兴文创等产业具有广泛的全球影响力。
——开放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国家中部综合枢纽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引领中部崛起的重要中心城市。
——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引领湖南省发展达到全国一流水
平,推动长沙都市圈成为区域协同发展示范。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为绿色低碳的山水洲城、生态文明发展示范。
——公共服务水平、人民生活质量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水平、符合长沙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国际吸引力的幸福宜居城市。
3、2050年发展目标
全面建成国际文化名城、美丽山水洲城,为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长沙力量。
——成为体现中华文化自信、代表中国文化输出、组织国际文化交往的世界文化名城。
——成为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中国自主创新中心。
——成为具有全球一流影响力的中国文化创意中心。
成为国家中部枢纽城市、内陆全面开放高地。
——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成为世界级城市群,带动湖南省全面实现现代化,促进长沙都市圈成为全球区域协同发展示范。
——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发展示范城市。
——成为全球人民向往的幸福宜居家园。
第11条 人口规模
1、框定人口规模
合理引导中部地区人口就近城镇化,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科学研判人口增长动力与趋势,以水资源容量为约束,规划至2035年长沙市域常住人口1200万人,城镇人口108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90%。
统筹考虑市域资源分布与承载能力,提升市区人口集聚度,规划至2035年市区常住人口900万人,浏阳、宁乡市域常住人口各150万人。
2、统筹服务人口
应对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合理需求,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
住房和养老、基础教育、体育、绿地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以满足常住人口需求为主;水、能源、安全、交通等设施需要满足实际服务人口的需求,在常住人口基础上,预留15%以上的弹性;文化、医疗、教育、体育等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满足常住人口以及服务长株潭或更大区域内人群的需求。
第12条建设用地规模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和城镇发展区、农村发展区管理。
到203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00平方公里以内。
到203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约2200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约1300平方公里,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900平方公里。
市区城镇建设用地约995平方公里,包括长沙城区城镇建设用地940平方公里。
浏阳市城镇建设用地约152平方公里,包括浏阳城区城镇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宁乡市城镇建设用地约152平方公里,包括宁乡城区城镇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
第三节国土空间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
第13条 国土空间发展目标
塑造山水林田洲垸交织的生态空间,营造兼具湖湘魅力、时尚活力的人文空间和兼容科技创新、军民融合、智能制造、农业创新的创新空间,创造老年关爱、青年向往、儿童友好的生活空间,形成协调株潭、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格局。
第14条 国土空间核心指标
表2-1国土空间规划核心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2018
远期2035
指标性质
1
开发利用
国土开发强度
%
16.03
21
约束性
2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平方公里
1608.02
2200
约束性
3
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人
113.7
110.5
预期性
4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年
35.86
达到省考核要求
约束性
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28
13
约束性
6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万亩
-
按省下达目标
预期性
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建设用地面积
公顷/亿元
-
17
预期性
8
保护修复
耕地保有量
万亩
334.9
按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9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万亩
277.6
按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10
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
公顷
748.66
不减少
约束性
11
自然岸线保有率
%
待补充
待补充
约束性
12
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面积
亩
待补充
待补充
预期性
13
自然保护地面积
平方千米
待补充
待补充
预期性
14
森林覆盖率
%
54.82
55
预期性
15
湿地保有量
平方千米
18.9
16
预期性
16
重要江河湖泊水质达标率
%
87.5
90
预期性
17
人文安
常住人口规模
万人
815.47
1200
预期性
18
全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79.12
90
预期性
19
中心城区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平方米/人
4
6.5
预期性
20
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0.75
12
预期性
21
中心城区400平方米以上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
%
45.8
90
预期性
22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
%
45
80
预期性
23
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
平方米/人
3.34
3.5
预期性
第四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
1、区域协调
落实国家和区域战略,发挥自身优势,提升中心功能,与武汉、南昌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入长江经济带,推动中部地区崛起。
引领构建全省产业创新格局,提升交通辐射能力,强化省会服务功能,加强对全省的示范引领辐射服务。
推进长沙都市圈形成更加紧密的一体化格局,以更高标准推进长株潭同城化地区发展。
2、格局优化
尊重自然山水,构建自然资源保护总体格局,落实发展目标,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总体格局。
坚守底线,全域划定“三区三线”,明确“三线”管控要求。
构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体系,营造城乡和谐空间。
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生态保育
坚持“山水林田洲垸”生命共同体概念,保护市域生态格局。
强化生态安全底线意识,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明确生态廊道管控要求。
以修复生态系统为目标,全面推进流域生态修复、山林生态修复、矿区生态修复、耕地生态修复。
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打造郊野公园、绿道体系、洲岛公园带、公园片群等,建立蓝绿自然资源系统网络。
4、乡村振兴
统筹林、园、牧、渔等各类农业用地,结合农业现代化发展,合理划分农业功能区。
注重粮食安全,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切实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控制目标。
推进乡村地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农用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5、品质提升
优化城市发展空间结构,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均衡、更可持续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预留战略空间。
优化提升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智能制造、交通物流、现代服务、行政服务等中心功能,强化城市发展动力与服务辐射能级。
完善住房保障及公共服务,打造环境优美的公园绿地系统和丰富多样的开敞空间,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
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总体城市设计、推进文化旅游发展,提升城市风貌与人居环境品质。
6、设施支撑
加快建设机场、铁路、港口等重大区域交通枢纽及设施,支持长沙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备灾害预警系统,优化防灾减灾设施布局,建设避难场所。
建立智慧城市系统、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构建低碳智慧城市。
第三章区域协同发展
第一节落实国家和区域战略
第15条用好国家大通道,衔接“一带一路”
经沪昆走廊,向东对接长三角,衔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东线;向西对接滇中城市群,衔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
经京广走廊,向南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衔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西线;向北对接京津冀,衔接中蒙俄经济走廊。
经渝长厦走廊,向西对接成渝,衔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向东对接海西城市群,衔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东线。
建设长沙-西安走廊,向北对接西安、兰州、乌鲁木齐,衔接新亚欧大陆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
建设长沙-南宁走廊,对接南宁,衔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西线、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
第16条与武汉、南昌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入长江经济带
加强与武汉、南昌的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分工协作、城市互动合作,完善合作工作推进制度和利益协调机制,推动长沙都市圈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协调互动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开放合作,促进邻近地区协同发展,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共建长江经济带中部增长极和支撑中部崛起的核心增长地带。
第17条 发挥优势、共建经济带,推动中部地区崛起
落实中部崛起战略,发挥长沙在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方面的优势,延伸面向腹地的产业和服务链。
联动区域其他城市共同建设京广经济带,打造支撑中部地区全面崛起的主骨架。
第18条 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布局
1、构筑”两带三圈三集群多点”文化创意功能格局。
两带为湘江文化创意产业带和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
三圈为中央文化创意圈、环马栏山文化创意圈、环岳麓山文化创意圈。
三集群为大王山文化创意集群、暮云文化创意集群、古镇群文化创意集群。
多点为与不同文化创意核心功能相匹配的空间体系。
提升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创作等现代传媒功能能级,形成“文创园区-文创社区-文创小镇-文创村”空间体系。
强化文创投资运营服务功能,形成“文创服务中心-文创企业总部基地”空间体系。
完善长沙文化传播功能建设,形成“博物展览设施-表演艺术设施-会议会展设施-公共体育设施-一流高校”空间体系。
提升长沙文化娱乐休闲功能,形成“主题娱乐园区-文化休闲景区-观光游憩景区”空间体系。
2、构筑“双环双核五大集聚区多点”自主创新与智能制造功能格局。
双环为自主创新环、先进制造环。
双核为岳麓山创新核、长沙高新创新核。
五大集聚区为望城创新集聚区、开福创新集聚区、雨花创新集聚区、东部创新集聚区、望城经开创新集聚区。
多点为与不同创新功能和环节匹配的空间体系。
提升长沙军民融合创新功能,形成“基础创新基地-应用创新基地-规模生产基地-军民融合创新服务基地”空间体系。
提升长沙科技创新功能,形成“基础创新基地-应用创新基地-规模生产基地-科技创新服务基地”载体。
提升长沙农业创新功能,形成“基础创新基地-农业试验基地-农业创新服务基地”空间体系。
第二节强化省会职能
第19条 联动株潭,构建一主两辅一圈智造创新格局,引领全省
产业创新
1、构建“一主两辅”智造创新走廊,强化全省创新引领作用。
建设京广智造创新主廊,联动株洲、湘潭,建设长株潭产业创新中心,加强与岳阳、衡阳、郴州的创新联动、应用转化联系,提升长沙对京广沿线城市的创新引领。
建设渝长厦产业走廊和沪昆产业走廊,强化与常德、益阳、娄底、怀化等城市的创新联系,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共享成果,促进长沙对渝长厦、沪昆沿线城市的创新辐射。
2、构建“长沙150KM智造圈”,加强对全省的产业引领。
推进形成以长株潭为中心,以宁乡市、浏阳市、湘阴县、汨罗市、湘潭县、韶山市、益阳市区为产业节点的60KM核心联系圈,促进长沙制造、创新企业与周边城市企业建立紧密的上下游关系。
推动核心联系圈联动常德、岳阳、衡阳等产业节点,构建150KM紧密联系圈,形成紧密一体的产业群。
第20条 强化枢纽链接与统筹,加强对全省的物流交通辐射
1、强化机场链接能力。
加强黄花机场与腹地城市的客运联系,扩大区域控制力。
打造黄花高效空铁综合交通枢纽,提升机场对全省的辐射能力。
远期增设第二机场,重点发展航空物流、国内航线,强化长沙对长株潭及湖南中西部地区的航空辐射。
2、强化高铁客运辐射能力。
增设高铁西站,扩大长沙对湖南西北区域的辐射力度。
构建渝长厦-沪昆客运铁路、渝长厦-京广二通道联络线,联合长沙南站、黄花机场站、株洲西站、湘潭北站,实现枢纽互通,提升客运效率。
组织长株潭各高铁枢纽分向服务不同区域,推动全省全面接入国家级高铁通道。
3、统筹多种货运方式,提升物流配置效率。
将霞凝港建设为湖南省水运集装箱专港,结合铁路通道开展钢铁联运,构建中部地区多式联运枢纽,负责省内城市集装箱货物的到发、转运及商务信息服务功能。
与株潭形成合理分工,长沙统筹电商物流货物运营以及消费结算,湘潭、株洲重点发展快递物流仓储配送,提高电商物流时效性,实现湖南赣西区域电商物流“一日达”。
第21条 强化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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