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中心大屏幕技术规范书(超高压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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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控中心大屏幕技术规范书(超高压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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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压公司集控中心
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大屏幕显示系统技术规范
目录
1总则 4
2工程计划 9
3超高压公司集控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配置方案 10
4调度大屏幕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13
5备品备件、工具和仪器 21
6设计联络会 21
7培训 22
8测试和验收 22
9技术文件 23
10包装运输 25
11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 25
~23~
1总则
1.1概述
本技术规范书叙述了拟安装在变电站主控室的集控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
该系统的最终用户是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公司。
卖方应仔细阅读技术规范书所列的各项条款和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不应有大的偏差。
卖方也可以建议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技术要求的类似系统,但应对其技术性能方面与本技术规范书之间存在的差异加以详细说明。
1.2采购范围
1.2.1供货范围
卖方的供货范围如下:
变电站主控室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表
表1-1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万元)
1
67寸DLP显示单元
台
16
2
显示单元底座
台
8
3
显示处理器
台
16
4
RGB处理器
台
8
5
控制计算机
套
1
6
网络交换机
台
1
7
DVCS服务器
台
1
8
大屏幕线缆
套
1
9
大屏幕控制管理系统软件
套
1
10
LED显示条屏
套
1
1.2.2工作范围
卖方除应提供供货范围内规定的设备外,还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这些工作包括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安装、调试和投运等内容及保证期内、外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本技术规范书不打算对所有的细节作出规定,但卖方应在技术建议书(应答书)中对所推荐系统的硬件配置、各项功能及特点加以详细说明。
图纸上标明但未在规范中提及或加以说明的工作以及在规范中提及但未在图纸上标明的工作都应被视为包含在合同中。
1.3卖方资格和投标要求
1.3.1卖方资格
-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获得该设备生产商授权代理的代理商。
具有ISO9001:
2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的有效证书。
-大屏幕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大型规模的大屏幕显示系统的经验,并至少有100套项目规模超过24屏以上在中国大陆内(不包括港、澳、台)投入成功的商业运行达一年以上,自2009年1月以来采用LED光源DLP拼接大屏幕产品的工程案例应不少于5个,卖方应列出用户的名单、电话、联系人和投运的时间及系统的功能等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卖方在省内应设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和备件库,配有专职维修人员,备有充足备品备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大屏幕系统需具备通过拼接系统的8度烈度抗震检测报告和投影机芯IP5X防尘等级的防尘检测报告。
-供货方应具备交钥匙工程的能力,供货方的服务应能包括产品提供、配套设备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全套服务项目。
-代理商必须具有供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予的代理经销授权书;所投标的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有关管理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个以上拼接大屏幕系统安装工程实施的业绩,投标方应提供业绩的规模、投运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1.3.2投标要求
卖方除应提出基于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集控中心大屏幕系统技术建议书外,还应对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逐条响应并报价。
投标方应该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完整的大屏幕拼接系统、配套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支持,必须提供招标方一个整体的解决方案。
凡是只提供系统产品说明书和价格而不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建议书的投标方将被买方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而不予受理。
投标方在建议中还必须提供工程进度表,如技术资料交换、交货、安装、封屏装修、测试、验收和培训等项内容的日程安排以及售后服务的承诺等条款。
投标方的投标书必须对本规范书的要求逐项应答,清楚地指明响应规范书中每一项要求的实际指标值,以说明是否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必须填写“主要技术指标表”和“技术偏差表”,其中附件《投标方需详细说明的技术要点》中要求的内容不能简单的用“满足、不满足”来填写,必须详细地说明所采用的技术如何保证指标的实现,以便招标方能够对所有的技术问题有清楚的概念。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未能提出但投标方系统已具有的功能及相关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详细说明。
如果投标方认为标书(技术规范书)所描述功能、接口、设备等与目标系统要求有所不一致或部分要求不合理,必须在响应原要求后给出建议方案及设备配置。
卖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a)大屏幕系统配置及安装方案
b)软、硬件设备清单及详细功能说明书。
c)系统设备原理图及接线方式图。
d)对招标技术规范书所要求技术指标的逐项答复,如有不同之处必须提供“技术偏差表”。
e)所供设备技术资料应包括:
l性能指标和系统特性;
l功能;
l对环境温度、湿度及场地大小要求、接地要求等;
l对供电电源的要求及动态耗电量。
f)IS0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g)供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h)系统构成及布置方案
i)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总价和设备分项报价
j)投标人需要提供拼接大屏幕系统安装工程实施的业绩,投标同类产品主要用户名单
k)如投标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标准
1.4.1合同所含设备,包括所有的附属设备和卖方从第三方购买的设备所遵循的标准为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正和补充部分,除非另外加以特殊说明。
1.4.2合同所含设备应采用并符合下列标准和规范(特殊要求除外)
lISO标准
lIEC标准
lCCITT标准(ITU-T)
lSI标准
lGB标准
lDL标准
l其它工业标准,如SQL、TCP/IP等
1.4.3如果卖方拟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所进行的设计、计算或试验符合其它标准而不是上述所指定的标准,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所建议采用的标准,并详细说明对所提供的设计和使用有哪些影响(与指定标准的差别),以便买方加以确认。
1.5质量保证
l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都应具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检查证书和卖方签字的测试报告,其中包括第三方的设备;
l卖方应提供高质量(高可靠性、维护量小)的设备,而且该设备所用的部件应该是全新的、最先进的、成熟的系统设备,工程设计和工艺要符合标准;
l卖方提供的系统应能满足本询价书的要求,任何性能的偏差均应得到买方的认可;
l所有的同类部件(包括备品备件)应能互换,应注意确保所有同类部件均能安装在正确的位置而无需进行额外处理;
l所有被卖方支持的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测试和验收上均应符合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要求。
1.6责任
1.6.1卖方责任
l提供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并保证完全符合最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若系统中有第三方设备,卖方也应对其负有和卖方提供的设备相同的责任;
l提供最新的、正确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l提出安装设备的环境要求;
l承担合作开发中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l对SAT和FAT负责,即使买方签字验收,但卖方仍应对其系统固有缺陷承担责任;
l负责合同范围内设备的运输;
l与装修施工单位配合完成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
l负责对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
l提供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等;
l提供保证期内必需的服务;
l免费提供保证期外3~5年系统软件的升级版本和支持软件的升级版本及十年内以优惠价格提供专用设备的备品备件;
l为买方在卖方所在地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l按合同要求为买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l按合同要求举行和参加在双方公司所在地召开的设计联络会。
1.6.2买方责任
l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参数;
l确认卖方提出的系统设计文件和验收测试文件;
l配合完成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l提供电源(220V、50Hz)及引出的电缆和电源插座;
l为卖方到买方现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l按买方确认的大纲参加FAT和SAT;
l按合同要求举行和参加在双方公司所在地召开的设计联络会。
1.7公用语言
汉语作为买卖双方在交往中和卖方提供的所有文本、文件、资料、纪要和图纸中的公用语言(不包括OEM计算机厂家随机的磁介质资料等)。
1.8单位制
卖方提供的文件、计算、图纸中的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1.9设计咨询机构
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是东北电力设计院(NEPDI)。
2工程计划
买方初步计划在合同生效后5周内,大屏幕显示系统应投入运行,卖方应按工期要求提供详细的工程计划安排,经买方确认后双方遵照执行。
保证期将从SAT完成后,系统投入正常运行时开始计算。
买方初步建议工程计划如下:
a)第0周
合同生效。
卖方应在一周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本工程的有关信息资料传递给买方和本工程的设计咨询机构(东北电力设计院),如本工程的详细生产计划、相应的图纸和系统设计的有关文件等。
b)第1周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在买方公司所在地召开,为期3天。
双方将讨论卖方建议的系统配置方案,确定系统设计计划、工程计划、培训计划及系统生成设计需要澄清的问题等。
c)第2周
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将在卖方公司所在地召开,为期3天。
双方将讨论有关问题并确定系统最终方案(硬件冻结)。
卖方应提供给买方最终的设计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供买方认可。
d)第3周
工程化前期准备。
买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师到卖方公司参加培训,为期1周。
e)第4周
在卖方公司所在地召开第三次设计联络会,完成系统的FAT,为期3天。
f)第5周
设备应运至市。
在买方现场完成安装调试;
试验运行,完成系统和设备的SAT;
大屏幕系统投入正常运行,开始计算保证期。
3超高压公司集控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配置方案
3.1配置原则
变电站主控室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应遵循如下原则:
a)系统的先进实用性
系统选用的产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整套系统在保证未来5年技术领先的基础上,尽量以经济、实用为主。
b)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系统充分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参照国际通用规范进行设计。
系统在建设、运行、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培训等方面保证安全、可靠、及时,整套系统选型合理、配套兼容性好、稳定性高、使用寿命长。
c)系统的简易性
各项软硬件系统都具有操控简单、灵活,维护方便的特点。
d)系统的可扩展性
符合国内和国际有关标准,采用模块结构,确保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使系统能够满足潜在的功能需求。
3.2整体功能要求
1)整个DLP显示屏具有高分辨率、高亮度、高对比度等特点,色彩还原真实,在室内正常的环境光条件下屏幕能够显示清晰明亮的图形/图像效果,单屏周边无眩光。
2)支持多屏图像拼接,画面可整屏显示,也可分屏显示,支持虚拟屏。
用户可灵活开启窗口,定义尺寸,画面能够自由缩放、移动、漫游,不受物理拼缝的限制。
采用软件控制窗口的拼接与分割,单元与单元之间的拼缝不会影响汉字及图像的正确显示,全屏范围内显示的图像无非线性失真。
3)支持各种制式Video信号(如DVD、录像机、摄像机等)和不同分辨率模拟RGB信号、DVI数字信号,支持HDTV高清Video信号,所有图像都没有噪音、延时、丢帧现象。
4)显示画面切换无延时,无抖动。
5)图像拼接完整,无错位。
在充分考虑设备伸缩特性的前提下,组合屏物理拼接间隙不大于0.5mm。
6)通过分辨率叠加,DLP显示屏上能够显示超高分辨率的计算机图形。
7)视频信号、RGB信号均可采用直通投影单元和经视频信号控制系统两种方式显示。
8)可以在控制台使用单一的鼠标或键盘进行投影单元的操作和多屏控制。
也可以经由局域网取得拼接控制系统的鼠标或键盘的控制权进行远程遥控。
支持多用户同时远程控制,操作数不小于32个。
9)可以通过操作软件对整个屏幕墙的显示内容进行设置和存储,并且可以进行定时安排,操作人员在日常工作状态下,只需要对大屏幕墙进行事先显示的设计,大屏幕墙将按照预先的安排自行工作,操作人员不需要进行额外的操作。
10)具有先进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可连续工作24小时以上,使用寿命长,易于维护。
11)系统采用标准的、开放式的硬件结构,系统的硬件、软件设计应充分考虑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在不对系统进行大规模调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简单扩容方式增加信号的模式、数量和输入网段的数量,控制器处理能力满足扩展的要求。
12)平台兼容性好,能同时支持基于WINDOWSNT、UNIX、LINUX等多平台的应用,跨平台的信号可同时任意投影到大屏幕上。
13)系统具有二次开发能力,提供开发工具及开发接口和相关函数等集成开发软件环境,使用户可以维护软件、开发新的应用软件等,满足功能扩展的要求。
卖方应提供用户二次开发相关的技术资料,为用户提供开发所必须的环境,包括开发工具、系统支持平台、各种应用接口文件等。
3.3配置方案
大屏幕显示系统配置方案如下:
-67〞8Í2背投显示单元;
-显示单元支架8套;
-大屏幕控制系统1套,包括:
l视频处理器16台
lRGB处理器8台
l网络交换机1台
lDVCS控制服务器1台
l控制计算机1台
-LED显示条屏1套;
-大屏幕相关线缆1套。
其中控制服务器、网络交换机放置在机房现有空闲机柜内,视频处理器固定在大屏幕支架上。
4调度大屏幕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4.1系统安装要求
根据DL/T575-1999《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中心监控席至大屏幕左右边界线水平观测夹角不超过90°为最佳,因此在大屏幕显示系统规模的原则基础上,应适当调整控制台坐姿基准眼位与大屏幕显示系统的最小距离(S)以达到最佳观测范围。
变集控中心大屏幕系统显示最小距离(S):
S=11.1÷2÷Tan45°=5.55(米)
此外,中心席位坐姿基准眼位高度(坐姿眼高与椅面高度之和,一般取1.18mm)与控制台上沿连线的延长线应不高于大屏幕显示系统显示屏的下沿。
4.2DLP投影显示单元
应采用巴可、三菱、威创、中达电通产品,并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l采用67英寸高清DLP显示单元,每个显示单元均采用模块化的一次反射式背投影箱体,物理拼缝小于0.5mm;
l投影机采用以DLP(数字光处理器)为核心技术的投影光机,显示单元采用TI最新的单片0.95"(LVDS)DMDDLP™技术。
l箱体具有多点式精细汇聚调整功能或者精密调整功能,垂直中心和边缘线小于0.3%。
l反射镜具有足够高的光学精度和各屏间的光学匹配,保证拼接图像不产生任何光学失真,无明显反光,没有透光或遮光板阴影。
l投影机采用LED光源,光源寿命高于60000小时,支持7×24小时连续工作,无须周期性更换光源部件,节省成本,维护简便。
l投影机具有极致色彩技术,提升中间色调的亮度,画面色彩丰富鲜艳,可以真实再现画面亮区、暗场及中间区域等自然灰度,画面色调变化连续平滑,提供更加真实生动的极致色彩,图像颜色丰富自然。
l投影机具有12bit图像灰度,可以展现4096级灰度,色阶变化平滑自然。
lDLP显示单元具有应具有RGBCMYW的7色域及混合色增益差调整功能,以使图像画面拥有更丰富的色彩表现,并确保大屏幕拼接后各单元色彩的一致性,整屏亮度色彩均匀性>95%;
l单机对比度:
典型值不小于2000:
1,动态对比度不小于100000:
1。
l投影机芯输出亮度不小于650ANSI,每单元功耗不大于300W。
l单机物理分辨率不低于1400×1050;
l整机MTBF时间≥30000小时。
核心DMD显示部件的寿命≥100,000小时;
l单机显示色彩支持8Bit、16Bit、24Bit及30Bit等多种颜色模式;
l应具有亮度调整电路,有效抑制投影单元间的亮度差,拼接后整屏亮度均匀性不小于95%,画面稳定无闪烁;
l每个投影箱体具有RS-232控制接口或网络控制接口,2路RGB输入,2路DVI输入,1路高清YPbPr输入,1路DVI输出接口;
l显示单元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在每个单元输入显示一路视频和一路RGB图像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添加扩展模块,方便地扩展信号输入接口;
l显示单元的内置图像处理器具有超级信号处理功能,实现在无多屏处理器的情况下对RGB信号或视频信号的直通显示,画中画显示、拼接显示和全屏显示。
支持以窗口形式显示一路视频信号和一路计算机信号图像,这两路信号可以在单屏内任意缩小、放大、移动和叠加显示,其拼接和显示的方式不受任何限制;
l可通过光学或数字电路调整色彩均匀性,可自动白平衡和动态纯黑技术、采用级亮场均匀度补偿技术或采用色域补偿技术,以确保大屏幕拼接后各单元基色一致,从而保证各单元无明显色差;
l大屏幕确保24小时×365天连续运行,操作简单,工作稳定可靠;
l大屏幕显示系统采用环保设计,单屏产生噪音的部件(色轮和风扇)噪音不超过40dB(A)。
l投影单元具有工作状态LED指示灯,便于故障诊断。
4.3大屏幕控制管理系统
应采用丘比特、中达电通分布式显示控制系统。
4.3.1基本要求
l视频信号控制系统采用分布式计算系统,并行处理结构,基于数据交换网络技术,由信号输入、输出、控制和信号交换等处理模块构成,各模块之间通过以太网连接。
所有信号处理设备采用嵌入式设计,任何一个设备损坏不影响其他信号及整个大屏幕的正常显示。
可根据用户需要方便进行输入输出视频信号的扩展。
l能够实时处理显示高清和标清视频信号,帧速率达到PAL@25fps/NTSC@30fps。
支持800*600、1024*768、1400*1050、1600*1200等各种分辨率的显示设备,同时还可自定义显示分辨率。
l每个显示单元内可同时显示64个活动信号窗口。
l通过全硬件方式实现静态高分辨率图像及实时GIS、GPS、SCADA等超高分辨率图形信号在全屏范围内任意大小、直至全屏的实时显示,以及与计算机RGB、视频信号的叠加显示,且整屏的图像无论大小,清晰度不会丧失。
l支持MicrosoftWindowsXP/NT/2000和Unix/Linux等多种操作系统。
l信号源管理灵活、快捷
可方便、快捷的实现视频信号、RGB信号、网络信号源的选择调用、切换显示,可对信号的色彩、亮度等信号参数进行设置、调整。
具有信号源信息提示功能,方便用户随时随地了解每一路信号源的详细信息。
系统通过控制管理软件能够对接入的用户计算机DVI/VGA信号、AV视频信号、高清视频信号等多种信号源进行有效管理,并通过简单快捷的操作对信号源进行显示规划及设定。
l可实现显示信号源的预览与快速调用。
您可以将准备显示的各种信号源预先调入预览,需要显示时只需要用鼠标将信号窗口拖入显示墙区域即可立即显示。
l可方便的实现预案编制、保存、修改、删除,可预设预案执行时间,同时支持使用“热键”(快捷键)调用预案。
4.3.2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
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应满足下述要求:
l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应采用采用B/S软件架构,即通过WEB浏览方式进行系统的调度控制。
任何一台联网的控制终端不需要安装客户端软件,可通过IE浏览器登录控制软件界面,对大屏进行控制和管理。
l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应采用全中文界面,支持窗口菜单、子窗口、树型目录等界面以及拖拽、双击、右键菜单选择等操作,界面简洁,操作方便;
l通过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可以实现对多个拼墙进行管理,使得即使当前或者未来用户的多个拼墙,可通过一套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即可进行集中的管理;
l通过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可以实现对拼墙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投影机进行开、关、重启操作,以及设置各信号的颜色和亮度等等操作;
l通过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可以对矩阵设备的特性进行设置,以便使用时自动进行切换控制,不需人工干预;可以对各种信号源进行设置(调整信号的色彩、亮度等参数),可以对大屏幕上显示的各种信号窗口进行管理和控制,能灵活实现单屏显示、跨屏显示、任意大小显示、整屏显示,移动或缩放各信号窗口等多种显示模式的设置。
l可设置按4:
3、16:
9、任意比例方式准确开窗及调整窗口大小。
l具有信号源信息提示功能,方便用户随时随地了解每一路信号源的详细信息。
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应能够对各种信号源预览及快速调用,操作员可在各类信号源上屏显示之前对信号进行开窗预览,并用鼠标快速将信号窗口拖移上屏显示,
l大屏幕控制管理软件提供多用户的认证和授权机制,管理员可对各操作员授予各种操作功能的权限,也可以根据大屏幕不同区域设定各操作员的可操作区域;
l大屏幕控制系统应提供提供预案管理功能,可以设定、存储和管理显示预案:
可方便的实现预案编制、保存、修改、删除,可以实现所有显示画面预先编排(对显示信号的窗口大小、位置进行设置,以文件的形式存储用户设定模板,并可随时调用已存的显示预案),支持使用“热键”(快捷键)快速调用预案。
支持预案自动执行功能,可根据时间或事件触发,实现画面自动显示。
l支持将显示墙划分为多个显示功能区域,为每个分区设定相应的信号源及操作员权限,实现不同显示区域的专人专区管理。
l支持数据备份与恢复:
可以将系统的各项设置数据进行备份,在系统重新安装时可方便进行数据恢复。
支持日志记录,为以后的分析诊断保存数据。
l为了实现与用户其他控制系统进行联合控制,大屏幕管理控制系统还应提供对其他系统的控制接口,并提供用于二次开发的API。
4.3.3控制服务器
采用HP、IBM、Dell机架式PC服务器,其基本配置如下:
CPU
英特尔至强5600四核处理器,主频≥2.33GHz
内存
≥4GB,DDR2
网卡
≥两个千兆网卡
硬盘
2*500GB,SATA或SAS
光驱
DVDROM
电源
冗余电源
操作系统
WindowsServer2008R2标准版
安装方式
标准机架安装方式
4.3.4控制计算机
本工程配置的大屏幕显示系统专用控制计算机选用PC机,具体配置如下:
lCPU:
Intel酷睿I5处理器
l内存:
3GB
l硬盘容量:
300GB
l内置DVD光驱
l显示器:
19”液晶
l100/1000M以太网接口:
2个
l电源:
交流220V±10%,50HZ
l操作系统:
LINUX
4.3.5网络交换机
网络交换机应选用H3C、华为或思科公司48口全千兆端口交换机。
4.3.6信号处理器
信号处理器用于接收来自用户计算机、摄像机的视频信号,编码转换为网络数字信号。
信号处理器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信号处理器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DVI/RGB信号输入
输入接口
DVI-I连接器(适合数字和模拟,DVI-I到HD15适配器)
格式
具有任何同步类型的RGB(单独、复合、绿色同步)
像素速率
高达165MHz像素时钟
支持分辨率
1920x1200@60Hz
像素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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