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海岱地区古代文明的起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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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海岱地区古代文明的起源
初探海岱地区古代文明的起源
吴汝祚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各族人民对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有过不同的贡献,都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了各自的作用。
这是研究中国古代史必须明确的一个观点。
海岱地区是《禹贡》九州中的青、兖、徐三个州,也是古代东夷族的主要聚居地。
这三个州的面积并不大,但是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为东夷族发展其社会经济和文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已发掘的北辛、大汶口、龙山等考古学文化,属于东夷族的遗存,从它们遗留下来的资料分析,其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是相当高的。
徐旭生先生对中国古史传说的文献资料研究,把东夷族作为传说时代的三个主要集团之一[(1)],是很正确的。
东夷族既是作为中国史前时期的一个主要集团,它在中华文明的起源上,也是发挥了应尽的职能。
下面就以这个问题作初步的分析探讨,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农业生产概况
海岱地区的史前农业生产,目前只能追溯到距今七、八千年的北辛文化,它的农业生产工具发现的有石制的斧、铲、刀和鹿角锄等。
斧以打制的为多。
器形以平面略呈梯形或长方形的为主,是作为砍伐树木、开垦耕地之用。
铲多磨制,制作较精致,器形有平面略呈长方形、梯形、舌形或方形等。
有的石铲刃部有长约7厘米的纵直使用磨痕,以此推知当时的翻土深度为7厘米左右。
另外,发现有加工食物的磨盘、磨棒和磨饼等。
铲、锄等翻土工具的发现,说明了北辛文化时期的农业生产已脱离了砍倒烧光的阶段,进入到了耜(锄)耕阶段。
近年来,这地区内的沂、沐河流域内,展开以细石器为中心的调查和发掘,发现遗址和地点有数十处,其年代是处在更新世末至全新世初,“估计其绝对年代约在距今1万年左右至3万年。
其早期遗存尚处在旧石器时代之末,晚期遗存已进入新石器时代,是山东地区最早的无陶新石器文化”[(2)]。
所以,海岱地区的史前农业,还得从北辛文化向上追溯。
家畜猪的饲养,与农业生产有密切的关系。
从发现的猪骨推测,已脱离原始的基本形态。
再从遗址内的地层堆积分析,文化层厚达1.5米以上,反映了已有相当稳定的定居生活,这也说明了农业生产已有了相当的发展。
北辛文化之后为大汶口文化。
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农业生产,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在前期阶段的早期,它的农业生产的发展状况,大体与北辛文化晚期稍有提高,到了前期阶段的晚期,农业生产比早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产量的增多,生活得到了改善,生活用器的器类也有了增加,随葬器物有了明显的增多。
后期阶段的农业生产,在前期阶段的基础上,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不仅用一般性的窖穴来贮藏粮食,而且在三里河大汶口文化的遗址内,还发现一座贮藏粮食的库房基址,在库房内有一个大型的窖穴,其内还剩余着1.2立方米的粟,如此多的粟和贮藏粮食库房的产生,一方面是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它的社会意义。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猪的饲养也得到了相应的发达,如大汶口遗址第一次发掘,发现墓葬133座,其中43座墓有用猪头随葬,共有96个,最多的一墓有猪头14个。
三里河大汶口文化遗址发现墓葬66座,用猪下颚骨随葬的相当普遍,最多的一座墓,有猪下颚骨30多个个体。
如此多的猪头或猪下颚骨随葬,就要饲养这样多的猪,需要相当多的饲料,要有较多的粮食去加工,从这一方面也说明了农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
龙山文化时期的农业生产较大汶口文化时期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它的主要标志:
一是水井的出现,在西吴寺龙山文化遗址内发现水井3口,井口呈圆形和长方形两种,深度有达5米许的。
水井的出现,使龙山文化的居民可以在离河较远的地区内居住,农业生产的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多,为开辟更多的耕地创造了条件;二是收割工具的明显增多,如三里河遗址在大汶口文化时期只发现石刀1件,到龙山文化时期发现了12件。
诸城呈子遗址在大汶口文化时期还未发现石刀,到龙山文化时期却发现了27件。
泗水尹家城龙山文化遗址内发现石刀25件,还有镰刀6件,等等;三是农业生产的发展,与耕作技术的改进,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龙山文化遗址中有相当多的制作精致的石锛、石凿等加工工具的发现,如三里河遗址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发现石锛、石凿43件,到龙山文化时期发现72件,增加了将近一倍。
又如呈子遗址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发现石锛、石凿5件,到龙山文化时期发现31件,增加了6倍。
在尹家城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石锛、石凿52件。
在石器中是较多的两种器类。
这些都说明了龙山文化时期的居民,有较多的使用木质农具的可能。
海岱地区史前农业的迅速发展,推动了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正如恩格斯说的:
“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3)]。
二、手工业生产概述
海岱地区的史前农业,发展到大汶口文化后期阶段时,开始走向迅速发展的道路。
农业生产的大发展,为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奠定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把手工业生产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
也就产生了农业与手工业的大分工。
专业的手工业生产者,可以专心的去从事其本行业的生产活动,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并且还能够有时间来总结前人的生产经验,加以提高,使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迈进。
下面列举制陶、玉器、象牙器等的制作和建筑技术上的发展等,加以说明。
1、制陶业 史前时期的手工业中,制陶业占有重要的位置。
海岱地区制陶业在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在中国史前制陶史上,闪耀着光辉的一页。
这时期制作的陶器,注重造型的美观,器壁都较薄,给人有轻巧优雅之感。
就大汶口文化的陶尊而论,器体高大,器壁厚重,从整个器物来看,却有庄重之感。
为了加强对器物的美感,器表多素面,表面经过精细的磨光,有的还微带光泽。
有纹饰的较少,并且也较简单。
龙山文化的蛋壳陶杯,器体轻薄,造型优美,器高一般为15厘米左右,有的重量还不到50克,是中国史前制陶业中最高水平的代表性器物之一。
2、玉器制作业 中国玉器的产生,以辽西地区的查海和兴隆洼等遗址发现的为最早,距今已有七、八千年。
长江下游地区玉器的出现,距今约有7000年。
它们是中国两个主要的玉器起源地。
海岱地区史前文化中,玉器的产生,是大汶口文化的后期阶段,主要是镞形器、管、坠等小型的装饰品或礼器。
滕州市岗上遗址发现的人面形玉饰,具有特色。
在大汶口遗址的墓葬中发现2件玉钺,还在三里河大汶口文化的墓葬中发现璇玑形环(有称它为异形璧)、鞍形饰、马蹄形饰、钏等较大型的玉器。
龙山文化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玉器制作业也得到了应有的发展。
以往在日照两镇遗址发现刻有神面形纹的玉圭。
三里河龙山文化墓葬中的玉器,都是小巧精致的鸟形、鸟头形饰、半月形饰、长方形饰、珠、璇玑形环等,有以数件小型玉器成为一组的风格。
尤其是最近在临朐朱封遗址发现的钺、头(冠)饰、簪等。
头(冠)饰是由两件器物组合而成:
一是形似镂孔透雕的玉佩,两面均镶嵌绿松石;一是形似笄,通体饰竹节形纹。
簪的两侧有3个浮雕神面像,等等,反映了海岱地区的史前玉器不仅在制作上的精致,并且在造型上具有一定的特色。
3、象牙器制作业 史前时期对象牙的利用而制作成器物的,以目前的资料分析,首推钱塘江南岸的河姆渡遗址第4层出土的蝶形器等遗物。
这种蝶形器,器体扁薄,纹饰秀丽,制作精致。
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能有这样的器物产生,很可能在其前已有一定相当长的发展过程。
其后,在钱塘江北岸的崧泽、良渚等考古学文化中均有象牙器、连绵不断的发展着。
海岱地区史前文化中象牙器的出现,主要是在大汶口文化的后期阶段,可能是受到崧泽、良渚等考古学文化的影响,发现的器物有雕筒、梳、琮形器、管、珠、片等。
尤其是前两者制作精致,纹饰优雅,如雕筒,高6—15厘米,把象牙的中心部分凿空,器壁厚仅3—9毫米,这已是不易完成的工作,并且有的还透雕着连续的花朵形纹,更是增加了难度,显示了当时象牙制作者的工艺技术是相当高的。
4、建筑术上出现了夯土台基,日照东海峪史前文化遗址内发现一批夯土台基址,有的台基址高30厘米左右,它可能是中国传统的高台建筑术的源头之一。
这种夯土台基,对房基址的加固、加高和防潮等,有着重要的作用,夏商周及其以后时期的宫殿和宗庙等建筑,都广泛的采用。
三、从平均分配社会产品到不平等的分配社会产品,产生了阶级、阶级对立
在北辛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阶段的早期,农业生产虽已进入了耜(锄)耕阶段,但是它的生产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必须把全氏族人的力量联合起来,与自然作斗争,获取必需的生活资料。
在生产上齐心协力,在分配上平均分配,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
到了大汶口文化前期阶段的晚期,由于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社会财富的逐渐增多,并且还有了积累,使社会上有特殊地位的人,利用其已有的权力,从多占有社会的生产品,到不平等的分配社会产品,使社会上产生了贫富不均的现象。
如刘林遗址第二次发掘的145座墓葬统计:
“完全没有随葬品的有十八座,有1—8件随葬品的一百座,9—15件随葬品的十九座,19件以上至32件的八座。
这种随葬品多寡不均的现象,晚期比早期更为显著。
例如随葬品在19件以上的早期墓只有一座,而晚期墓却有七座”[(4)]。
这说明社会产品分配的不平等,贫富分化开始明朗化起来。
在大汶口文化前期阶段早期的陶器中,有敞口、器体微向内束、平底的觚形杯。
从造型上分析,还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到了前期阶段早期之末,器身向管形演变,逐渐在丧失它的实用意义。
到了前期阶段的晚期,器口呈喇叭形大敞口,器体呈管形,成为不切合日常生活使用的礼器。
礼器的出现,开始有了萌芽状态的礼仪形式,为其后礼仪制度的产生,奠定基础。
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从这一方面也说明了大汶口文化前期阶段晚期的社会,发展到了比它的早期较高的一个层次。
到了大汶口文化的后期阶段,社会生产的飞速发展,财富积累的不断增多,社会产品的分配不平等现象更加突出,贫富两极分化更趋明显。
以墓葬资料分析,在大汶口遗址的墓地里,富有者的墓坑规模大,如10号墓的墓坑长4.2、宽3.2米,随葬陶器93件。
在这些陶器中,有白陶、乌黑而略带光泽的黑陶和彩陶等,都是质量高的陶器。
此外,还有玉钺、玉臂环、玉指环、成串的头饰和颈饰,以及象牙制的梳、雕筒等。
贫穷者的墓,不仅墓葬规模小,仅能容身,随葬器物只有一、二件或没有随葬品,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了不仅阶级已经产生,并且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的可能。
又如新沂花厅大汶口文化墓地,大墓的墓坑长5、宽3米多,面积为15平方米许,随葬器物有上百件的,以陶器、玉器为主,还有用人殉葬和整猪、整狗随葬。
陶器有鼎、@①、豆、罐、@②、簋、壶、背壶、贯耳壶、筒形杯、宽把杯、碗、盆、钵等。
玉器有琮、钺、斧、冠饰、璜、琮形锥形器、琮形管、锥、串饰、镯、环等。
这些都说明了阶级对立的尖锐化。
到了龙山文化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富有者内部,还明显的存在着不同等级。
这一方面在第五部分中再作分析研究。
四、成组礼器的出现
成组礼器与个别礼器器类的出现,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般说来,先有个别礼器器类的产生,再发展到成组礼器的出现。
它们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这两者在社会发展阶段的层次上,有高低之差,其内涵上也有所不同。
海岱地区的史前文化中,成组礼器的出现,主要是在大汶口文化的后期阶段。
在现已发掘的这些墓葬中,大汶口墓地的10号墓尤其具有代表性。
从随葬器物的放置位置上分析,头前放置的是“一组小型的白陶和黑陶器,有鼎、壶、@①、@②、杯等,多数是成对的”。
在葬具内的两侧中部,即在墓主人的腰部两侧附近,“对称放置两个形制、纹饰完全相同的彩陶背壶和黑陶杯”[(5)]。
这些陶器,如以头前放置的黑陶高柄杯,在遗址内很少发现它的残片,这表明不是一般日常使用的器皿;再从制作上分析,造型优雅,制作精致。
其它的陶器,也是与此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所以,这些陶器不可能是日常生活用器,应是成组的礼器。
在新沂花厅墓地里,大型墓葬不仅有成组的陶器,还有成组的玉礼器随葬。
这些社会现象,都说明了大汶口文化后期阶段的晚期,在各地区内已普遍实行成组礼器随葬。
到龙山文化时期,在日照两城镇遗址曾发现一件平面呈长条形、上部的两面有神面形纹的玉圭。
圭的产生,可能是由玉钺演变来的。
玉钺在大汶口墓地的10和117号墓中各发现1件。
10号墓的玉钺,平面略呈长方形、平顶、平刃;117号墓的玉钺,形制与10号墓的相似,唯顶部和刃部均微弧。
两城镇玉圭的形制,近似10号墓的玉钺。
只不过器形已由长方形演变为长条形。
这种演变,不仅是器形上、器类上的变化,而是反映了圭的社会功能比钺还要高一个层次,是钺的升华。
五、棺椁制度的形成及其不同等级的社会层次
棺椁在中国古代丧礼中是一种重要的制度。
棺椁数量上的不同,表明墓主人生前在社会上的地位、身份的差异。
在邹县野店的大汶口文化的后期阶段,曾发现有棺椁形的葬具。
有以原木构成长方形框,框底和框顶以木头铺垫;有成“井”字形的木椁,有的虽有长方形木框,框底未见铺垫木头的遗迹。
在这种木框内,“再用较短小的木棍搭成仅可容纳一具人骨的长方形木框,这种葬具应是原始框式木椁内的原始框式木棺”[(6)]。
这种“井”字形木椁,在大汶口、野店等墓地主要见于随葬器物相当丰富的墓葬,而在呈子墓地的墓葬中,“这类木椁都较狭窄”,如20号墓的随葬器物,陶器只有罐、@②两件,石器有环、指环、耳饰,骨器有镞、匕、锥以及牙削刮器等12件[(7)]。
这些随葬器物,不论从数量和质量上,都不能作为随葬器物丰富的墓葬,与此相应的这种墓主人的生前社会地位不可能较高,财富的占有也不可能较多。
以此观之,在大汶口文化后期阶段已有棺椁的出现,在丧葬礼仪上的使用,就整个大汶口文化而言,还没有达到作为代表墓主人生前的社会地位、身份的一种象征物;若从一个遗址的墓地分析,有的已有了较严格的使用范畴,如大汶口墓地,使用“井”字形木椁葬具的“都是大型墓葬。
葬具四周和坑壁保持一定距离,其间放置随葬器物,有10、13、25、47、60、117、126等七个墓例”[(8)]。
这些现象可能是说明了棺椁在丧葬礼仪中逐渐在形成为制度,在使用上要有一定的限制。
到了龙山文化时期的棺椁,在大汶口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为礼制。
在现有的考古资料中,以尹家城墓地反映得较为明显。
该墓地的15号墓,是座大型墓葬,墓坑长5.8、宽4.36米,是规模最大的一座墓,葬具有两椁一棺,随葬器物相当丰富,陶器有鼎、罐、@②、@①、蛋壳陶杯、yí@③、盆、壶、盒和器盖等23件。
此外,在墓北部的内外椁之间放置着50件陶质小圆锥体物,在其两端有鳄鱼骨板各一堆。
这两堆鳄鱼骨板与小圆锥体物有什么关系呢?
从陶寺墓地发现的木鼓出土情况分析,“鼓腔是个圆木筒,口部冒鳄鱼皮,在发掘时,周壁原有几厘米厚的木筒已全部朽成灰色,极难区分,只是原来鼓腔(木筒)外壁涂有红彩,凭借斑驳的红彩,得以把鼓腔原型清理出来,而其口部所冒鳄鱼皮痕迹根本不易察见,只是清理到鼓腔内见到鳄鱼骨板始知是用鳄鱼皮所冒的鼍鼓”[(9)]。
以此推测,尹家城15号墓的两堆鳄鱼骨板,原应是木鼓的鼓腔腐朽后的遗留物。
50件小圆锥形物,可能是放置鼍鼓用的。
若这一推测不误,用鼍鼓随葬的墓,在尹家城墓地仅此一墓。
比15号墓的墓坑规模稍小的有4、126、134、138等四座,一般墓坑长约4、宽约2.5米,葬具为一椁一棺,随葬器物,如126号墓陶器有鼎、罐、壶、盒、杯、蛋壳陶杯、盆、器盖等40余件。
随葬陶器的数量超过了15号墓,然多为火候低,陶质软,易于压成碎片的冥器。
134号等墓,基本上与此相似。
在墓葬规模上比126号等墓还要小的有2、3、5、106、108、117、128、133号等11座,一般墓坑长约3、宽约1.7米,有棺而无椁,随葬陶器,如117号墓多为体形较小的夹砂陶冥器,有鼎、杯、碗、豆、蛋壳陶杯和器盖等25件,在右手处有一件石钺。
随葬陶器最多的是133号墓,有鼎、罐、@①、@②、圈足盘、盆、yí@③、杯、豆和器盖等31件。
还有111、112、113号等11座墓,墓坑规模较前者稍小,一般长不足3、宽1米左右,有一棺,随葬陶器一般为3—5件[(10)]。
从上述的墓坑规模的大小,随葬器物的多少和质量的高低,棺椁数量的不同等分析,尹家城墓地15号墓有两椁一棺的葬具,墓坑规模最大,随葬器物丰富,又有鼍鼓随葬,墓主人生前的社会地位是最高的;其次是一椁一棺的,墓坑规模稍小,随葬陶器丰富,但多冥器,其生前的社会地位居第二位;再次为有棺无椁的,墓葬规模较前者略小,随葬陶器比较丰富,他们生前的社会地位居第三位;还有的墓葬也是有棺无椁,但是墓坑规模小,随葬陶器也少,一般只有三、五件,又不见蛋壳陶杯,他们生前的社会地位应是居第四位。
可见,龙山文化时期已有了棺椁之制,在当时社会上已有了不同的等级。
此外,临朐朱封遗址的西南部为龙山文化大墓区。
在这个大墓区里已发掘和清理了3座墓葬[(11)],其中,两座墓为两椁一棺,1座为一椁一棺。
有的随葬器物可能是放置在涂有彩绘的木制器皿内。
这类大墓,墓坑规模大,随葬器物相当丰富,有引人注目的蛋壳陶杯等黑陶器,还有玉头(冠)饰、簪、刀等,尤其是202号墓出土的头(冠)饰、玉簪等,更为罕见。
朱封龙山文化的大墓资料,虽然还不够全面,但是,也可作为研究龙山文化棺椁制度时的参考。
六、文字的产生
在大汶口文化后期阶段,首先在莒县陵阳河和诸城前寨等遗址,都在陶尊上发现了刻划符号。
这种符号,于省吾先生首先把上部的图形认为象日形,中间的象云气,下部的象山有五个峰形的符号。
是“山上的云气承托着初出山的太阳,其为早晨旦明的景象”,是“原始的旦字,也是一个会意字”[(12)]。
其后唐兰先生也认为陶器上的这些符号是文字,“反映了很多事实,它们有的象自然物体,如@④(音忽)字象花朵形;有的象工具和兵器,如斤字象短柄的锛,戍字象长柄的大斧;有的是代表一种语义的意符文字,如炅(热)字一共有三个”。
唐先生还进一步认为这些象形文字跟商周青铜文字、商代甲骨文字以及陶器文字,都是一脉相承的[(13)]。
李学勤先生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认为大汶口文化的刻划符号,“同后世的甲骨文、金文形状结构接近,一看就产生很象文字的感受”[(14)]。
总之,多数古文字学家认为是文字,但是也有的学者认为不是文字。
我认为既然是与甲骨文、金文有一定的联系,应是文字。
目前在大汶口文化的陶尊上刻划有文字的遗址,主要分布在莒县陵阳河、大朱村和杭头等,在其东约50多公里的诸城前寨遗址发现一个字。
发现有文字的遗址,尤其是陵阳河附近一带,遗址成群、成片的分布着,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可能有它的特殊意义。
陵阳河等遗址发现有陶文的陶尊,均出于随葬器物丰富的墓葬,如17号墓发现随葬器物150件以上,其中制作精致的黑陶镂孔高柄杯就有40多件,这就充分说明了掌握文字的人,是当时社会上有特殊地位的人。
有学者分析陵阳河墓葬时说:
“陵阳河墓葬中发现图象文字、陶质角号、石璧、骨雕筒等,具有标志身份权力意义的一类物品,无一例外,也皆发现于河滩一组中型以上大墓之中,此又清楚反映,此河滩一组墓葬为代表的富有家族,就是当时陵阳河大汶口人的权力集团”[(15)]。
最近在邹平丁公龙山文化遗址发现的刻字陶片,整齐的刻有5行11字。
对这件刻字陶片,有着不同的意见,有些学者持肯定态度,认为无疑是龙山文化的,其中有的学者进一步认为与汉字有直接联系;有的学者抱怀疑态度;有的学者持否定态度,并提出了地层上、文字上和陶片上的疑问,认为“由于存在以上三大疑问,就很难让人们相信:
这片陶片是龙山时代的陶文”[(16)]。
笔者认为丁公龙山文化遗址的刻字陶片,既有上述的不同意见,暂搁置不论,待以后有明确的证据后,再行探讨。
不过,大汶口时期已有文字的产生,龙山文化时期理应继承而发展下来,望今后田野考古工作能有新发现来证实。
七、冶金术的产生
近四十年来,先后在陕西、甘肃、青海、河南、山西、山东、辽宁等史前遗址内发现铜器。
就山东而论,在距今5000年左右的大汶口墓地1号墓随葬的骨凿上有“孔雀绿色,经鉴定含铜量为0.099,显系含铜物质污染所致”。
这座墓内“仅有几件装饰物为含铜的天然物质—矽孔雀石”[(17)]。
能查明的矽孔雀石装饰物与这件骨凿无关,有可能是埋葬前为铜器污染所致。
三里河龙山文化遗址发现的两件黄铜钻,都出于未经扰乱的龙山文化地层内,出土情况明确,无疑是属龙山文化的遗物。
而对这两件黄铜器持否定态度的学者认为:
锌的熔点为摄氏420度,沸点约为摄氏950度,锌已气化跑掉,铜还未达到熔化。
所以,要炼出黄铜,必须要有密封装置。
龙山文化时期不可能有密封设施,就不可能炼出黄铜[(18)]。
然这一观点的却与钢铁学院冶金史组所做的模拟试验结果[(19)]相悖。
锌是在摄氏950度气化,其中一部分被铜吸收,降低了铜的熔点,这样冶炼出来的黄铜,共含锌量可高达百分之三十以上,这与三里河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黄铜器的含锌量是一致的。
同时在胶州市、高密、安邱、昌乐等地有大量的小型铜锌矿、铜锌铅矿,可以直接供应冶炼黄铜的矿石。
日照安尧王城的龙山文化遗址内还发现有铜渣。
再从烧制陶器的温度上分析,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陶器的烧成温度,“一般为900—1050℃”[(20)]。
因此,龙山文化时期冶炼黄铜,是不足为奇的。
《西清古鉴》上著录的铜@①,有学者认为与龙山文化的陶@①相似,是属龙山文化的;有学者认为其年代至少与二里头文化相当(即岳石文化时期)。
然不论是前者或后者,海岱地区的史前文化人们,在铜@①出现之前,必然已有漫长时间的发展过程。
八、城市的兴起
龙山文化或相当于龙山文化阶段的史前文化,较普遍的有城址发现。
海岱地区有城子崖、丁公、田旺、边线王等4座;在河南有平粮台、郝家台、王城岗和孟庄等4座;在湖北有石家河、走马岭、阴湘城、马家垸等4座;湖南有城头山1座;内蒙有凉城老虎山1座。
这些城址中,面积在一、二十万平方米以上的有城子崖、丁公、田旺、孟庄、石家河、阴湘城、马家垸和老虎山等,尤其是石家河城址的范围最大,其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而其它城址为四、五万平方米的小城。
城子崖龙山文化城址,早在三十年代,就发现了城墙遗迹,最近又发掘了这个遗址,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城址平面略呈方形,南北长约540、东西宽约455米,面积约20万平方米,始建于龙山文化早期,一直延续到岳石文化时期。
墙基宽10米左右,残高约3米。
有学者估计城内人口要在5000人以上。
这些人,除农业生产者外,“家庭手工业者、巫医、统治者这些非农业生产者和非生产者已占一定的比例”。
城子崖城址周围分布着40处以上的龙山文化遗址,一般面积在几千至几万平方米,文化内涵均属一般,并不特别丰富,显然都是些村落遗址;其中若干面积较大的,其地位有如今天的乡镇。
它们依托着城子崖城址,分布在方圆20余公里的范围内,“都、邑、聚”的三级社会结构和城乡差别、城乡对立的格局昭然若竭,由此可见,城子崖城址是“海岱地区一个突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1)]。
丁公城址位于邹平县苑城乡丁公村东,平面略呈方形,城内面积为10多万平方米,城墙宽约20米,墙体外侧陡直,内侧较平缓,城墙外有宽20余米的壕沟,距城内地面深为3米多。
城内现已发现的遗迹,主要的有房基址,陶窑、窖穴和墓葬。
房基址有半地穴式和地面建筑两类,前者面积小,一般不超过10平方米;后者面积大,有的近50平方米,并有用小孩或成人奠基的现象。
城址的年代约在距今4600—4000年之间[(22)]。
边线王城址位于寿光县城南10公里的边线王村北,城墙和城内文化堆积基本上已遭破坏。
城墙基为挖槽建筑,一般深2米多至3米左右。
并发现有用人、猪、狗等作为奠基者。
从这个城的结构上分析,有内外两层,内城圈略偏于外城圈的东南,平面呈圆角方形,每边长约100米,面积约10000平方米,外城圈也略呈圆角方形,边长约240米,面积约57000平方米。
从槽基内出土的遗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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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探 地区 古代文明 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