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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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纲要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纲要
第一章 城市规划行政的基础理论
掌握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概念:
掌握城市规划管理的含义、性质、特征,观念、原则、任务和基本工作内容
1、含义:
城市规划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范畴。
要深入理解城市规划管理的含义,还需要理解管理、行政的相关概念。
管理:
管理是社会组织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决策,指挥,协调,组织,控制和监督等活动的过程。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与行政是一回事,行政“是国家政府机关和其他行政组织,依据国家法律和运用国家法定的权利,为实现国家的社会目标和通知阶级的利益,对社会事务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和管理活动。
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管理是国家政府机关为实现一定时期城市经济。
社会发展的建设目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运用国家法定的权利,制定城市规划并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进行组织、控制、协调、引导、决策和监督等行政管理的过程。
2、特征:
城市规划管理的特征是由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的特点决定的。
六个基本特征:
综合性、科学性、法制性、服务性、政策性、地方性
有双重性特征(不同角度和层面):
1.就城市规划管理的职能来说,既有服务又有制约的双重性。
2、就城市规划管理的对象来说,既有宏观管理又有微观管理的双重性。
3、就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来说,既有专业又有综合的双重性。
4.就城市规划管理的过程来说,既有阶段性又有长期性的双重性。
就城市规划管理的方法来说,既有规律性又有能动性的双重性。
3、观念:
人本观念 系统观念 法治观念
4、城市规划管理的原则:
1、 依法行政的原则
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保障人民参与管理权利,改善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和履行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的需要。
2、 系统管理的原则
是为解决好管理整体效应、管理系统内部的协调性、管理系统对外界环境的适应性和建立信息反馈网络等方面的问题。
3、 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实行城市的统一规划和统一规划管理。
城市是一个完善的系统,须由城市人民政府集中统一进行规划和管理,不得下放规划审批权,否则,会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就会落空。
4、 政务公开的原则
这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改革措施,主要是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机构和人员、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投诉渠道等公开,公开的形式有的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也有以别的形式公开。
5、任务:
保障城市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施行和政令的畅通;保障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保障城市各项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控制的轨道,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6、基本工作内容
“制定”管理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同时对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管理;
“实施”管理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实施管理贯穿于建设工程计划、用地和建设的全过程,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类型不同又分为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三项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
“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也称行政监督),主要是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监督管理和检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行政处罚。
了解理论基础:
城市规划管理的理论基础建立在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的理论发展之上。
东西方行政管理思想和理论的发展
书上P9-21
理解城市规划管理系统;理解城市规划管理的职能;
管理职能
含义:
管理主体为实现管理目标,对管理客体施加影响所发挥的作用和功能途径。
管理职能在管理中的地位:
是管理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实现管理目标的手段;管理职能的正确行使是管理主体按管理规律办事的具体体现。
城市规划管理主要职能类型
管理职能,说到底是管理应该做什么。
主要管理职能是:
控制、引导、协调、决策
要掌握什么是?
怎么样?
管理系统
用系统理论认识城市规划管理,它是对一个系统的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本身也是一个系统
管理活动的要素
为什么管——管理目的
谁来管——管理主体
管什么——管理客体
怎么管——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管理职能
在什么背景下管——管理环境
管理系统的构成要素;工作系统;
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系统
工作系统:
城市规划管理师一个时间过程,包含决策、执行、反馈、保障四大工作系统。
决策系统:
即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主要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包含对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资格管理。
执行系统:
即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从建设工程的计划、用地到建设,管理工作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
反馈系统:
即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主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两项管理工作。
保障系统:
主要内容是城市规划法律规范的制定,城市规划管理系统运行的保障条件很多有组织、人员、体制、法制等等。
管理职能的概念;四大主要管理职能(定义、过程、类型、要求、原则、作用等)
含义:
管理主体为实现管理目标,对管理客体施加影响所发挥的作用和功能途径。
四大主要管理职能
控制 协调 引导 决策
1城市规划管理的控制:
为了实现管理的预期目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其管理者综合管理信息并根据有关管理依据,对管理对象进行监督、发现并纠正其偏差,促使其朝着管理目标方向运动的过程。
过程:
确立标准、衡量成效、纠正偏差
类型:
按控制对象分:
微观(项目)、中观(详规)、宏观(总规)
按管理过程分:
事前(要求)、事中(审核)、事后(监控)
按控制的方式分:
程序(管理手续)、实体(设计审核)、跟踪(实施检查)
控制的要求:
依法、适事、适时、适度、客观、弹性控制
2城市规划管理的协调: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其管理领导者、管理人员,针对管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相关方面进行协商和调节,取得共识,使之相互配合,步调一致的实现管理目标的行为。
类型:
按范围分为内部和外部协调
按内容分为工作和人际协调
内容:
工作协调:
分为空间、时间和综合协调
人际协调:
主要是管理人员间、上下级和同事间的矛盾和冲突
协调的原则:
目标统一、重点选择、利益统筹、求同存异、动态协调
3城市规划管理的引导
类型:
—有法律的依据(法规中的原则、精神、立法本意)和无法律依据的引导
—促进性的引导和限制性的引导
—宏观引导(普遍性的,如政策引导)和个案引导
4城市规划管理的决策
地位和作用:
管理活动的成数主要取决于决策(关系到城市发展全局和未来,社会公众的权益)
是管理活动中经常性、大量性的工作,是管理的中心环节
决策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导职能
特征层次性、综合性、连续性、政策性、技术性
优化:
科学化——实事求是、明确标准,科学决策
民主化——公众参与,分层决策
法制化——依法决策
公共政策的定义;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的含义、特征、基本功能和一般的制定步骤程序
公共政策概念:
是政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实现公共利益而制定的公共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和活动策略。
它是政府干预社会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措施。
含义:
指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公共利益,针对解决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某种社会问题,为了实现特定经济、社会目标,所选择的行为准则和行为依据。
它不是行为,是一种指导思想、一种观念。
特征:
权威性、公益性、普遍性、原则性
基本功能:
导向、制约、管理、分配
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的制定:
政策性问题的认定→政策目标的确定→政策方案的设计→政策方案的选择→公共政策的确立
TODSODAOD三大城市开发模式的概念
TOD SOD AOD
TOD:
是通过对整个地区制定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综合性土地使用规划来促进“公共交通导向的土地开发”。
SOD:
就是在希望促进开发的地区,政府根据规划要求,有意识地进行大型服务设施以及某些商业设施的建设,从而对期望聚集的要素产生巨大的吸引力。
AOD:
即规划的预期引导,政府通过预先发布规划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引导市场力量进行先期相关投入,以尽快形成与规划目标相一致的外围环境和所需的氛围,以便政府在最为合适的时机,以较小的投入实现原来的规划建设意图。
TOD在城市和区域不同层次城市开发中的应用
第一次作业:
谈谈对TODSODAOD三大城市开发模式的理解
答题内容略
行政管理学相关知识
弄清几个概念
行政:
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行政管理:
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
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亦称政府机构,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主体,是行政权力、政府职能的物质载体。
行政领导:
1、是指行政领导者或行政领导集团。
2、是指国家行政系统中各级各类行政领导者和行政领导集团通过决策、指挥、监督、协调及控制等职能活动,依法行使其权利,发挥其影响,确定并实现行政目标的活动过程
行政沟通:
即行政信息沟通,指的是行政体系与外界环境之间,行政体系内部各部门之间、层次之间、人员之间凭借一定的媒介和通道传递思想、观点、情感、交流情报信息,以期达到相互了解、支持与合作,谋求行政体系和谐有序运转的一种管理行为或过程。
行政效能:
行政效能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以较小的行政资源投入来实现最佳的行政工作目标,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
行政法学的相关知识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行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则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公务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人因违反行政法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制监督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所进行的监督与控制。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1.4.1城市规划管理方法概述
管理方法含义
指管理部门及其管理者为开展管理工作而采取的基本手段、程序和技术的总称。
管理方法的使用受到管理原则的指导和规范,方法离不开原则。
管理方法的作用 实现职能的基本方式,实现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手段
管理方法的特征 继承性和时代性 灵活性和条件性 科学性和艺术性
1.4.2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手段
行政手段
含义:
管理主体为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运用行政权力,按照行政层次,采用行政决议、命令、指令、指示和规章制度等行政措施,直接控制组织和个人的行为。
特点:
权威性、直接性、封闭性
法律手段
含义:
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通过制定法律规范文件,并依据其调整和规范行政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社会关系和各类活动,以使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的手段。
特点:
规范性、强制性、预防性
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主要形式 制定城市规划法律规范
城市规划管理执法
城市规划法制宣传教育
经济手段
含义:
管理主体在管理过程中,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贯彻物质利益原则,运用各种经济措施,调节各种经济利益关系,以引导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保证管理目标实现的手段。
特点:
调节对象的利益性 调节作用的间接性 调节手段的灵活性
主要形式:
没收、拆除、罚款、奖励
第二章 城市规划管理依法行政
掌握依法行政的含义、意义怎样?
依什么法?
如何依?
如何使依法行政得以实现?
、
含义:
城市规划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其管理者行使管理权力,管理城市规划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法律规范进行。
意义:
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2、依法行政是保障人民权力的必然要求
3、依法行政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需要
依什么法:
1、从形式上看,此处所指的“法”,原则上应限定在法律和法规层面上,规章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据以行政。
2、从法律要素上看,依法行政之“法”不仅包括法律规范,还应包括法律原则、立法目的和法律精神。
否则,对法律的机械理解不利于法治。
如何依法:
这里涉及到法与行政的关系。
行政离不开法,必须通过法来约束行政的随意性。
行政与法之间,是法控制行政,这种控制是一种积极的保障和消极的防范的统一。
法与行政是相联合而非相对立。
在行政与法的关系上,应防止以下倾向:
一是将法作为象征,而不是实实在在地执行;二是仅仅将法作为行政的一种手段,即“以法行政”。
因为“以法行政”是行政主体用法这种工具来治理人民,它并没有摆正行政必须服从法的关系;三是规避法律而行政;四是曲解法律而行政;五是突破法律而行政。
如何使依法行政得以实现:
法必须高于行政,行政必须服从法,这是行政与法的基本关系。
这一关系的实现,需要一系列制度、体制和思想意识等方面的条件和措施予以保障。
重点防止违法的行政行为,消除违法的后果。
首先,任何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行事(或言行),不得篡改、歪曲、抵制或规避。
要忠于宪法、法律。
其次,要在行政程序—亡采取诸如听证程序、公开程序、说明理由程序等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一旦违法,要采取撤销或“无效”等办法,使违法行政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对行政违法的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给予制裁。
第四,必须有健全的行政救济制度,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制度等,以有效地监督行政主体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利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
掌握依法编制与审批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的概念(含义和目的)
含义: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是,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目标,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依法制定城市规划的过程。
目的:
1.落实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其要求。
2.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律规范和方针政策。
3.协调解决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矛盾。
4.促进城市规划编制水平的不断提高
制定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编制过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依据
基本概念:
制定城市规划,即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包括规划的组织编制和颁布实施的审批管理。
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综合部署2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与水资源3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4协调城镇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5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提高6正确引导小城镇和新农村的发展建设7保护历史文化遗产8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9塑造富有城市特色的形象10增强城市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
依据:
1.以依法制定的上一层次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
2以城市规划有关的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为依据
3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城市政府及其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为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的要求、主体、内容和程序
城市规划编制的要求:
总体要求是科学发展,关注民生,协调城乡,重点强制。
城市规划编制的主体:
(一)各编制层次的编制主体,1、城镇体系规划,全国——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城——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2、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市——城市人民政府;县支付所在地镇——县人民政府;县政府所在所在地外的其他镇——镇人民政府。
(二)各编制层次的审批主体,1、城镇体系规划,全国、省域——报国务院审批;2、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首府城市、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县政府所在地镇——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省或市);县政府所在地外的其他镇——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或市)。
城市规划编制的内容:
1、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区域。
2、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
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做出预测性安排。
城市分区规划未被列入法定规划。
3、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考虑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作为规划管理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所在地块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依据法法规的有关规定,归纳起来有前置程序、上报程序、批准程序和公布程序。
各层次的具体审批审批程序,1、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一般为:
论证规划方案,城市政府组织审核,报人大审议,批准总体规划,公布批准的规划。
2、详细规划:
申报规划成果会审规划成果,批准规划成果,公布规划成果。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国务院审批城市规划的城市报建设部和文化部审批,其他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建设部和文化部备案,省,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规划的评价(定义、作用、方式、一般程序,基本观点,主要内容)
定义:
为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对规划编制成果的方案优劣和对策是否合理、可行的判断。
作用:
筛选和优化方案,使之更可行、可靠和可信。
方式:
专家评议,委托单位评审,公众参与
一般程序:
通常采用评审会形式——汇报,评议,总结
基本观点:
区域,系统,整体,综合,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
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结构与道路系统
控制性详细规划:
承上启下、兼顾左右,用地布局、交通组织,地块划分、指标控制,设施配套、弹性操作
修建性详细规划:
用地功能,道路系统,建筑空间,绿地景观,管线综合,竖向规划,指标分析。
第二次作业:
结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要求谈谈你对城市规划编制过程的理解。
答题内容:
定义:
制定城市规划,即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包括规划的组织编制和颁布实施的审批管理。
运作过程:
城市规划的编制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组织进行。
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规划编制的主体。
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实行多部门、多专业和公众参与,必要时应实行听政会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根据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城市规划编制完成后,经本级人大同意,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查,审查通过后颁布实施。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基本概念、行政主体、管理范围、基本法律制度、作用、目的、依据
基本概念: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为实施城市规划,依据城市规划及其法律规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使用土地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控制、引导、协调,使其纳入城市规划轨道的一项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主体:
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并能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直属机构,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独立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依法行使行政权公务组织。
管理范围:
地域范围和管理对象范围两部分。
基本法律制度:
是一书三证,统称规划许可制度。
(原“一书两证”)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法律手段和法定形式。
作用:
目的:
1、将城市各项建设纳入城市规划轨道,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2妥善处理各项建设中的相关矛,促进城市建设协调有序地发展。
3、保障城市建设的公共利益,维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依据:
法律规范依据、城市规划依据、技术规范依据/和政策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
概念、特征、目的、依据、内容(审核内容)、程序
概念: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时建设项目地址进行确认或选择,保证各项建设按照城市规划安排,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行政管理工作。
特征:
1.它是城市规划实施的首要环节
2.它是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前期工作
3.它是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必要条件之一
目的:
1、保证建设项目的选址、布点符合城市规划。
2、为城市政府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进行宏观调控能力,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
3、综合协调建设选址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
依据:
1、城市规划依据
2、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
3、经济技术依据。
内容:
1、选择建设用地地址
2、核定土地使用性质
3、核定容积率
4、核定建筑密度
5、核定土地使用其他规划设计要求
程序:
1.申请2.审核3.核发选址意见书
来源: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概念、与土地管理的联系与区别、对象及特点、目的与任务、依据、内容(审核内容)、程序
概念: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是与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密切关联的规划管理工作,对于城市规划的实施至关重要。
与土地管理的联系与区别: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在管理职责和内容方面是不同的。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按照城市规划队建设工程使用土地进行选址,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协调有关矛盾,综合提出土地使用规划要求,保证城市各项建设用地按照城市规划实施。
土地管理负有维护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调整土地使用关系,保护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节约、合理的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责任。
2、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与土地管理也是有联系的。
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审批土地的重要依据。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对象:
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
对象的特点:
1、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位置的不可移动性
2、土地位置的不可移动性
3、城市土地使用功能的多样性、关联性、可变性、相容性
目的:
总的目的是实施城市规划,即从城市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的要求,促使各项建设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调整不合理的用地;维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质量,保障城市综合效益的发挥,促使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任务:
1)控制各项建设合理地使用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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